近日,国家“双百”评选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全国各大媒体对此活动给与了足够的关注,并参与其中,在社会上掀起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国家和民族发展历史的追忆,产生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那里有成功,那里就有复制。很多地方也开始模仿“搞秀”,尤其是河北一家网站(http://222.35.136.175/)的网络评选活动,引起笔者的关注。该网站最近在搞一场名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省最具影响力劳模评选”,并且非常明确的提出,每票一元,还非常详细的阐释了投票收费和操作细则,参与者可以通过电话卡、网上银行等多种形式支付,还可以购买投票次数。
本来模仿“搞秀”无可非议。CCTV的“感动中国”让全国各地都争相模仿,评选各地的感动人物和事件,暂且不论其节目质量如何,最起码有个比较好的初衷:见贤思齐,还可以通过评选唤醒人们心中的良知和感动,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大有益处。
大众评选也无可指责,因为大家都明白,很多所谓的“评选”,都是评选方和被评选人之间的利益游戏,与他人无干。通过评选,举办方获得高额利润,参与方获得想要的荣耀,普罗大众看个红花热闹,好处还是不少的。
其实呢,评选收费也无可厚非,本来嘛,举办评选活动是需要主办方付出人力和时间成本,这些费用要谁来买单,自然是评选的受惠者。如果想要在评选中胜出,付出一定的成本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也让人很容易理解。
但是,当把劳动模范投入金钱评选的行列,当把这种本属公益性和大众性的活动过多的经济化时,总会让人心里不太舒服。评选方把费用的收取方式更加明晰化,更加商业化,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社会资源的的公开拍卖和对社会荣耀的道德强奸,其行为公然把潜规则公开化,把社会利益私有化。这种评选的主办方,已经将自己的社会责任完全抛诸脑后,而把既得利益当成了存在的唯一伎俩。
如果这种行为泛滥,将令道德的名义无助,令社会的颜面无存。当社会荣耀也可以拍卖,还有什么能够让人信服,还有什么可以道德服众。以社会道德的名义拍卖荣耀,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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