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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青年报旧文:谁来告知消费者食用油里有啥添加剂

(2014-06-02 21:08:05)
标签:

杂谈

分类: 自然与社会
谁来告知消费者食用油里有啥添加剂

http://jingji.cntv.cn/2013/01/26/ARTI1359157265880360.shtml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6日 07: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博客劲爆点
http://pic.fastapi.net/upload/2014/02/f91eb21deba4e33bdb622319eddebf5f.png

  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律师张华发现,如果食用油用“化学浸出工艺”生产的话,有可能会有少量化学物质的残留物。尽管一些专家认为,这少量的残留物是安全的,但在张华看来,这一信息应该在食用油的外包装上标注。

  从2012年下半年起,张华开始致信相关监管部门,希望能推动相关信息的标注。

  2012年9月,他用特快专递同时向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递交了《关于规范食用植物油标签标示的建议》,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制要求采用“化学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包装上标注警示说明,告知消费者,“本食用油采用蕴含苯、溴、正己烷的植物油抽提溶剂浸出生产”。

  “苯、溴、正己烷这些致癌物质,或有毒物质应该被明示,不论含量是不是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张华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2012年12月4日,张华收到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的复函,在此之前,他还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告知书。但对这两份书面回复,张华表示失望。

  浸出油到底包含哪些添加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复函称:我们认为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后,完善食用植物油产品标识标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复函的落款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落款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的《告知书》更加简单:你的来信我局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能和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已将你的来信转至相关业务司局进行处理。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75-799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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