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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权力诉说真理(8)
蒋高明
对于赵、水、方对我的指责,我从来没有争辩过,因为我明白自己并没有做亏心事。今天,北京出版社出书约我写稿,才有机会澄清一些事实。第一,我是生态学工作者,还不敢称植物学家;第二、我可能对水电的单位搞错,因我毕竟不是水电专家,但在我的文章里,我谈的是生态问题、世界遗产问题、地质灾害问题、移民问题等,这几点在水利部在云南召开的论坛上我都是这么说的。之所以用水电的数据,是写文章的引子,不应当就此评判我是“高明的糊涂”、“隔行的外行”(《新语丝》上类似的话还有不少)。第三,方舟子错了,我没有看到过最后的报告,无密可泄。我在研究报告提出的反对意见,有没有被采纳我一概不知道。因为业主后来就不找我们了,他们只要我们的名字。
关于那个水电单位不分,原因是这样的,我是从中国科学院环境评价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中心提供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陆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书》直接抄的数据,现在该电子版文献还在,我不妨原文再拷贝过来相关的段落。“怒江干流从西藏色邑达至云南六库中游河段共434 km,规划九级开发,装机容量18280 MW,多年平均发电量869.6亿kW·h。从六库到中缅国界下游河段共308 km,规划四级开发,装机容量3040 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60亿kW·h。干流中下游河段合计装机容量21320 MW,多年平均发电量1029.6亿kW·h”。不知道是否还有没有错,需要读者慧眼识别出来。
围绕怒江水电工程引起的土壤损失问题。一派意见认为,六库以上,土地淹没比较小,地质条件比较好,生态破坏比较严重,建议考虑生态移民,将坝修得高一些,水能资源多利用一些;六库以下,耕地较多,尽量减少一些。这些“高一些、少一些”的背后数字没有明确指出。实际上,如果是十三级都上(就怕开了口子控制不住),怒江流域将有200多平方公里(中国科学院遥感卫星图片实测的保守数据!)的土壤损失,这些土壤不可能再回到山坡,生态恢复的机会基本没有了。因此水电与生态的权衡就是200平方公里表土要不要的问题,值不值得的问题。我们建议一定要控制坝的高度,将土壤的损失控制在几十平方公里以内。宁肯牺牲一些“水电”利益,也要为后代保留一些自然生态系统。目前围绕土壤和生物多样性的关系,国际上公认土壤比生物多样性还要重要,因为每形成1厘米的土壤需要至少一千年的时间,而损失起来则是一瞬间;而只要有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恢复是不困难的。我所持的意见是后者。
怒江的问题还有很多,如水电脱贫、世界遗产、珍惜濒危物种、山体滑坡、地震、泥石流、输电线路和公路等等,对于上述问题的意见竟然是如此“针锋相对”,可见怒江水电开发决策的难度之大。日前,有关单位已决定要上怒江项目,“环评风暴”显然无力回天,有关功过只好自待后人评说。这里我们要坚持的是,只要不回避事实,反应不同的声音才会对国家有利,对人民负责,为后代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