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我写了一篇《怎么服务》,说了一下邻居孙阿姨到银行办事碰到的事,后来其中一家银行和孙阿姨沟通,说并没有服务上的怠慢,也说到会更好的为老人服务,然后通过孙阿姨转告我,是否能把文章撤掉,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当时我想我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说谁,就事论事的记事而已,文是不会撤的,办事人员就多次的打电话给孙阿姨,我觉得因此而给孙阿姨带来麻烦也不好,就写了一段解释文字转给该办事人员,这事也才算消停了。
当时写的是《关于“怎么服务”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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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公众号只是我写生活记事的一个园地,日常发生的事,自己的一些想法,以及对看到听到的一些事的看法,记录下来而已。
2,我写的《怎么服务》,一是这段时间正好对“服务”有一些想法,二是正好听孙阿姨说了她在银行办事遇到的事情,所以写下来。写这篇文,完全是针对“服务”这个问题,而不是针对某一个单位,所以,我并没有说是哪一家银行。
3,孙阿姨的事情是不同的两天发生在不同的两家银行的事,完全根据阿姨口述记录的。我的公众号没有几个读者,我的文也不是投诉和举报,也不是直接发给某个管理部门的,所以,我认为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问题。
4,我退休前一直是银行职员,我深知作为银行从业人员与顾客的关系有多么重要,我更知道应该以人为本,不分贵贱,我上班的时候,要求自己做到每一个顾客都能觉得自己受到的服务是最好的,所以,我对银行职员的服务不到位是深恶痛绝的。
5,关于撤文,我不认为有此必要,因为我不是投诉也不是举报,只是针对服务问题举了两个例子,重点是说服务。如果撤文,理由是什么,我是不是还要写一篇撤文的理由和解释,那么理由是不是某银行做了什么善后工作。
6,我认为,如果银行工作人员看到这篇小文,哪怕是无意间看到的,是不是应该说:哦,还有这样的事啊,我们也是在银行工作的,我们应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哦。
7,如果说我的这篇文被对号入座,引起所谓上级的重视,并会对员工造成绩效的影响,那我也觉得这是无稽之谈,难道,银行内部在做考核的时候要拿一篇网上的文章来做依据和标准吗。该文不仅没有说是哪家银行更没有说哪一个人。
重申一点,只是说服务问题,不是举报不是投诉。
因为被删文,又想到上次的被要求撤文的事,不如记录下来。总觉得在这非同寻常的一年里真的有很多非同寻常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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