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说到建立经济特区之初的一些与钱有关的事儿,也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停笔之后,才觉得其实还有好多事没有写,主要是久了就不记得了,就像一个被关上了的盒子,不去触动打开,里面的东西就不会浮现出来。
我们是招工解冻之后开始陆续返回城市的,通过考试被招工之后就到了深圳,在深圳不到两年深圳就立市了,成立了经济特区,而我们这些人是刚刚经历了十年W革的,从那样一个“大集体”生活中走出来,对物质对金钱似乎没有什么欲望,甚至没有什么认识。
最初在口岸上班,每天收税款,做兑换,到下班结账的时候,每个人也都是几万、十几万的现金在手上,香港旅客回来的多的时候,一天收几十万也是有的。那些港币都是十张一沓一百张一捆的整理好,交到收总组去,每天过手那么多钱却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好像那只不过是红红绿绿的花纸,跟自己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我们的工资三十多块钱,如果兑换,仅够兑换一百元港币,那时普通香港人的收入也是我们的百倍或几百倍吧,所以那时,港客都是大包小包以及各种家用电器的往回带,而深圳本地和省内很多地方的人都不畏艰险的要偷渡过去。
那时在沙头角的当地居民,每日可以多次出入中英街海关,有很多人就来来回回的“带货”,在关外就脱手了,就这样赚一些中间差价,若说这是走私,也是分量最小的走私吧。带货也是各有奇招的,绑在腰上扎在大腿上的各种东西都有,不太限制的就随手拎过去了,海关也能查处一些,东西都不贵,没收了也没啥,该走的还继续走。
我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是拿的沙头角身份证,进出也是极方便的,但我们也都没有带货想法,我只是不时的给朋友带几本《争鸣》出去,也就随意的放在包里,有一次被官员看见给收走了。
曾经有一个沙头角镇的干部在带出去的一箱方便面里面被海关查出一部录音机来,干部说不知情是家人偷偷放进去的,这样的事儿又哪里说的清,好像是开会批评了还是怎么样,具体也不清楚,但干部还继续做干部。
我从沙头角调回市里的时候,买了一部冰箱带出来,那时也就一千多港币,一个双卡录音机,冰箱免税,五百多港币买的的录音机打税就要210元人民币,那时牌价底,两样电器折人民币也没多少,很便宜。那个电冰箱一直用了三十年。
刚到深圳的时候,就是老东门那有一家百货商店,零食日用品啥的都在那里买,记得有一次去买东西,看那一包饼干的标价是一块钱,本来想买的,再看价签是一块零一分,钱包里只有一块钱了,就差那一分,没买成,心里还想怎么定的价,还非得一块零一分。
那时上班,不休周末,都是连续的上班,一个月有四个星期天就有四天假,有五个星期天就有五天假,可以三几个月的集中一起休假,这样对我们这些家不在深圳的还是挺好的,我都是三个月左右回家一次,回家就是休息12天。
我每回回家临走的时候,都把手里剩余的钱给妈妈,就跟在林场时一样,妈妈也总是叫我自己存上,可我觉得那点钱不值一存,反正每月领工资,有的用就行了。
1988年,一个朋友从北方到深圳来打工,还是我的一个同事给介绍进的电子厂,也是那之后吧,开始有私人买房的了,报纸上的消息是鼓励私人买房,说是买一套房子18万,可以带两个蓝印户口,我就和某人商量看能不能借点钱买套房,帮北方来的朋友解决户口问题,某人并不积极,我也没处筹措去,此事就搁置了,那时,18万可以算是“天文数字”了。
说到钱,我还真是认识浅薄,那时孩子小,要上班要带孩子,觉得很累,心想要是有两万块钱我就不上班了,两万块就不上班了,你就说那时的钱是不是很顶钱,18万是不是很“天文数字”。
大概是1990年吧,我所在的那个办事处还真是发生过卷款潜逃事件,一个年轻人,把自己库存箱里的钱全部转移之后就不见了踪影,全部款子也就二三十万吧,现在看来真没多少,可是,这个年轻人一走了之,再也没有消息。他本来就是深圳人,这一走真挺可惜的,多年见不到父母家人不说,现在深圳发展的这么好,他也不能回来。
一块钱,一百块钱,一万块,一百万、一亿,数字,什么时候都是一样的,但是,一块钱和一块钱却不一样了,因为时代不同了,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了。深圳经济特区四十年的日子,勾起了这些一连串的回忆,简单记录一下,就是这样。
今天的图片是我院子周围还在开的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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