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电视新闻,有两个类似的事情,一个是城市公交司机边开车边玩手机,玩着玩着还两手都用在手机上了,有乘客拍了视频发到网上,交警根据视频找到该司机,查实之后,扣两分,罚款一百五十元。另一个是长途公路上一司机边开车边用手机玩游戏,也是被乘客拍了视频,交警介入此事,该司机被扣两分,罚款一百元。
不知各位看了这样的处罚会有什么样的想法,而我说若从可能发生的后果来判断,就是罚的太轻。一百元或一百五十元,完全无关痛痒嘛,扣两分,虽然不轻不重的,但司机完全可以存侥幸心理,下次不被人看见或不被拍了视频就全无问题。
但是,这样做——开车玩手机可能产生的后果却是很严重的,公交车上人员众多,出了事故不是无一幸免也绝不会无一伤亡。在高速公路上就更难说了,高速行驶的车辆,在任何一点意外的情况下,你哪怕只是百分之一秒的分神都会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处罚,只是扣两分和罚款一百元,是这种行为不算事还是车上所有乘客的性命不算事呢?
再说,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之前,已经在电视新闻节目和法制节目中看到过多起,灾祸都源于小事起于瞬间,车毁人亡损失惨重的、伤亡人数众多的,都有,而那些伤亡的乘客,又是多么无辜。
什么叫处罚,处罚的作用又是什么,处罚是警醒是警觉是让当事人完全不敢再动此念才对,处罚要让人有挖心剜肉的痛感,有“再也不敢了”的感觉才对,不痛不痒,不伤筋动骨,怎么能引起重视。要我说,犯错(罪),就要罚,狠狠地罚,让人痛彻心扉,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让人想起来就胆战心惊,自然就不会再犯了。
今天还看到“腾讯新闻”的一条消息:“晨练团队占用车道暴走
女司机操作失误冲进人群”,新闻全文如下:
“7月8日清晨,山东临沂一出租车司机因操作不当,开车冲进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
交警通报称,事故发生于7月8日5时20分许,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女)驾驶鲁Q×××T2号出租车,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其车辆部分损坏。
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每当清晨夜幕,健身的市民就多了起来,其中暴走健身颇受市民欢迎。据了解,暴走团普遍排着整齐队列在道路上快步疾走,多是几十人的队伍,主要由中老年人组成,统一着装,挎着腰包式播放器,喊着口号,场面蔚为壮观。记者调查发现,暴走健身虽异常火爆,但市民对此却褒贬不一。交警提醒,不管晨练还是夜跑,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看客,这一消息又让你怎么想?文中说司机“因操作不当,开车冲进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那么,怎么操作不当呢?出租车司机的技术是最老辣的,怎么会操作不当了?在只应该行车的路上突然出现了一大队人马,你会怎么想?
好,先不说司机怎么想,又怎么的操作不当,就来说说那些暴走团成员,你们为什么凭什么要走在公路甚至是高速公路上,高速公路是连非机动车都不能上的,行人,还成群结队的走上去,你是人多势众还是以为法不责众呢,我看那简直就是找死。暴走团的,你们不觉得你们这样是不妥的甚至是非法的吗?
如果行人可以随意走到车道上,那还要划线干什么,还要竖栏杆干什么,还要分人行道快车道慢车道自行车道干什么,甚至,还要法律干什么!你们以为锻炼身体大于天么,你们以为人多就可以为所欲为么,你们不觉得违法很丢人么,你们不觉得司机可能会有起床气,会有路怒症吗!不要说我说的刻薄,你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呢还是想用自己的命去换点什么。
如果说暴走团成员被司机“因操作不当”撞死撞伤是一种惩罚,那这个惩罚的成本就太高了。我们很多人一直都认为平时看到很多的处罚都不够严重,有人屡教不改,有人犯了还犯甚至变本加厉,就是所谓的犯罪(错)成本太低,也就是处罚不能刻骨铭心不能让你痛不欲生。
这样的一种成本过低和成本太高,难道还不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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