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劫弑臣(三)赏不加于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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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山西·文学】
奸劫弑臣(三)赏不加于无功
(韩非子)
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於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
楚庄王之弟春申君,有爱妾曰余,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曰:“得为君之妾,甚幸。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妾以赐死,若复幸於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因自裂其呆衣之里,以示君而泣,曰:“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於此矣!”君怒,而杀甲也。故妻以妾余之诈弃,而子以之死。
从是观之,父子爱子也,犹可以毁而害也;君臣之相与也,非有父子之亲也,而群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此商君之所以车裂於秦,而吴起之所以枝解於楚者也。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诛,无功者皆欲尊显。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於无功,而诛必行於有罪者也。然则有术数者之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听也。
处在不合理的地位,遭受着众人的诬陷,淹没在世俗的舆论中,却想在严厉的君主面前求得平安,不也是非常困难的吗!这就是法术之士到死都不能在社会上享有声望的原因。楚庄王的弟弟春申君有个爱妾名叫余,春申君的正妻的儿子名叫甲。余想让春申君抛弃他的正妻,便自己毁伤身体来让春申君看,并哭着说;“能做您的侍妾,我感到很幸运。然而顺从夫人就无法侍侯好您,顺从您又无法侍侯好夫人。我实在不贤,没有能力使你们二位都称心,情形摆着不能都服侍好,与其死在夫人那里,还不如死在您面前。我死以后,假如您身边再有得宠的人,希望您一定要明察这种情形,不要被人笑话。”春申君因而相信了余的谎言,为她抛弃了正妻。余又想杀甲而让自己儿子做继承人,就自己撕破衬衣里子,让春申君看并哭着说:“我受宠于您的时间很长了,甲不是不知道,现在竟想强迫调戏我。我和他争执,竟至撕破了我的衣服。孩子不孝顺,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春申君大怒,就杀了甲。所以正妻因余的谎言而被抛弃,儿子也因此而死。由此看来,父亲爱子,尚且会因诽谤而加害,君臣之间没有父子关系那样亲密,而群臣的毁谤更不只是一个妾的搬弄是非所可比的。无怪乎贤人圣人要遭到杀害了!这就是商鞅在秦被车裂、吴起在楚被肢解的原因。大凡做臣子的,有罪本不想受到惩罚,无功却都想显贵。而圣人治理国家,赏赐不给没有功劳的人,刑罚必须施加给犯罪的人。既然如此,那么法术之士的为人,本就会遭到君主近侍奸臣的陷害,不是英明的君主是不会采纳他的主张的。
原文:
译文:
(山西晋城沁水湘峪古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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