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 (二) 主仇法则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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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山西·文学】
(韩非子)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也。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属数虽多,非所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仇法则可也。
所以当今之时,能除私欲趋国法的就会民安而国治;能除私行行国法的,就会兵强而敌弱。所以明察得失有法律制度的,加在群臣头上,君主就不会被狡诈虚伪所欺骗;明察得失有衡量标准的,用来判断远方事情,君主就不会被天下轻重不一所欺骗。现在若按声誉选用人才,臣下就会背离君主而在下面联络勾结;若凭朋党关系举用官吏,臣民就会营求交结而不求依法办事。所以官吏不称职的,国家就会混乱。凭好名声行赏,凭坏名声处罚,那么好赏恶罚的人,就会弃公务,行私术,紧密勾结来互相包庇利用。忘记君主在外搞私人交情,引进他的同党,那么这些人为君主出力就少了。交情广,党羽多,内外结成死党,即使犯了大罪,为他掩饰的人却很多。所以忠臣无罪却遭难而死,奸臣无功却安然得利。忠臣遭难而死,并不因为有罪,他们就会隐退;奸臣安然得利并不凭功,他们就会进用。这是国家衰亡的根源。像这样下去,群臣就会废弃法治而注重私利、轻视国法了。他们多次奔走奸臣门下,一次也不去君主朝廷;千方百计考虑私家的利益,一点也不为君主的国家着想。属臣数目虽多,不能用来侍奉君主;百官虽备,不能用来担当国事。这样,君主就徒有君主虚名,而实际上是依附于群臣之家的。所以我说:衰弱国家的朝廷有人在里边。朝廷里边没有人,不是指朝廷里边臣子少。私家致力于互谋私利,不致力于利国;大臣致力于互相推祟,不致力于尊奉君主;小臣拿俸禄供养私交,不把官职当回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君主在上不依法断事,而听凭臣下任意去干。所以明君用法选人,不用己意推举;用法定功,不用己意测度。能干的人不可能埋没,败事的人不可能掩饰,徒有声誉的人不可能升官,仅受非议的人不可能斥退,那么君主对臣下就辨得清楚而易于控制了,所以君主依法办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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