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法行篇(四)无以利害义

(2017-04-05 08:23:14)
标签:

杂谈

法行篇(四)无以利害义

【最美山西·文化】

法行篇(四)无以利害义

(荀子)

原文:

曾子病,曾元持足。曾子曰:“元,志之!吾语汝。夫鱼鳖鼋鼍犹以渊为浅而堀穴其中,鹰鸢犹以山为卑而增巢其上,及其得也,必以饵。故君子苟能无以利害义,则耻辱亦无由至矣。”

译文:

曾子病得很厉害,曾元抱着他的脚。曾子说:“元,记住!我告诉你。那鱼鳖鼋鼍以为渊池还太浅,而在那里面打洞才安身;鹰鸢以为山岭还太低,而在那上面筑巢才栖息;它们被人捕获,一定是为钓饵所诱。所以,君子如能不因为财利而伤害道义,那么耻辱也就无从到来了。”

法行篇(四)无以利害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