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和姚笛结婚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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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和姚笛结婚又何妨
文/马庆云
今天,一个在娱乐圈久经沙场的朋友突然打电话问了我一个奇怪的问题,老马,你说,要是文章跟马伊琍离婚然后跟姚笛结婚了,你怎么看?我的第一反应是:兄弟,你们这是在做民意调查然后找时机公布文章、马伊琍西安离婚的实情吗?这位兄弟说,前几天西安离婚那个段子,已经澄清过了,是假新闻,他就是想单纯地问问,我对假设事件的看法。
从我个人角度讲,我倒是愿意文章跟马伊琍离婚,然后跟姚笛结婚的。这样反倒是显得文章对姚笛有真爱了,他的出轨,也就不仅仅是肉体需求那么肤浅了。像文章这种破事,在民国时期很常见,家里有一个不理想的大太太,然后在外边再找一个理想的小太太的。这种情况,也不仅仅是政治家、资本家和文人中有,那个时代的名伶们也都这样。民国那帮唱戏的,哪一个不是红旗不倒、彩旗飘飘呢。
有一个挺奇怪的现象,咱们当下的舆论,往往在面对民国这些骚事儿的时候,以风雅颂之。无论是文人如此,还是戏子如此,都觉得是蛮有风月的文化事儿,很少上升到道德的层面上来。这种现象也不光是普照男人,也普照民国女性。有些女性,若经了几次丈夫的,也便跟着儒雅起来,比如,萧红、丁玲等等。反倒是现在,在行动上更放得开了,反而在舆论上有收紧的趋势。
像文章这事儿,他要是离婚再娶,面对的质疑声音便不小。女性方面,比如张柏芝。因为当年的艳照事件,即使谢霆锋将这个女人甩掉了,网民舆论也从未放过这个女人,大有要踏平她的意思。若是在民国,张柏芝的经历,满可以成为一带佳话了。这一点,我不理解为什么。
接着,我就思考了一点故作深沉的东西了。婚姻到底是什么呢?尤其是当代的婚姻。它可能更像是一个“经济联合体”,夫妻之间,因为某种经济上的相互需要,而联合在一起,组成一个生活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责任制很有意思,当婚姻双方试图打破这种婚姻关系的时候,才会发现,束缚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夫妻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经济结合关系。
文章和马伊琍之间,可能便是有这种剪不断的经济关系成分在里边。当年名不见经传的文章起步,或多或少靠的,就是马伊琍家族的关系。这种关系,有点像郭德纲跟他媳妇的关系,郭德纲能有今天,离开他媳妇的权利资本支持是不可能的。文马的结合,从开始之初,就带着这种很难撕扯清楚的玩意儿在里头。
在承认出轨不对的前提下,文章即使不跟马伊琍离婚,两个人接下来的生活,还能且行且珍惜吗?前边,不就有谢霆锋和张柏芝的例子嘛。明星跟普通百姓,在婚姻关系上,至少有一点严重的不同。寻常百姓,需要婚姻关系提供的夫妻性生活关系,这是与吃饭一样重要的。而明星的性生活的可选择性更大很多,因此,至少不需要一个协定的婚姻关系,来满足饥渴问题。所以,明星在离婚上,考虑到性生活问题的程度更小。文章和马伊琍迟迟没有离婚,很可能与文章的经济命脉受制于马伊琍有一定关系。
个人认为,文章对姚笛可能是有真爱的。但离婚,对马伊琍的伤害确实很大。社会现实是,离异女人都命苦。若真离了,马伊琍再嫁人,估计很难了。我们当然应该谴责世态,没有提供给女人公平的可选机会。然而,转念一想,若文章姚笛有真爱,这离婚,倒也来的恰如其分了。至少成全了一对儿,不必在三个人同时面临痛苦煎熬。
舆论自然要让文章背上负心汉的骂名的。所以,两个人在一起的事儿,普通人的,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儿,明星的,则是所有娱乐群众的事儿。这种事儿,从来都是乱七八糟的,甭想着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