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证监会查牌《泰囧》出品方光线传媒股票
(2012-12-15 1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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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降低成本账单个股假新闻杂谈 |
分类: 乱侃 |
请证监会查牌《泰囧》出品方光线传媒股票
文/马庆云
尊敬的中国证监会:
作为中国股民的一份子,我给证监会写这封公开信,表达我的怀疑,并希望证监会近日能抓紧关注光线传媒的上市股票,防止其出现洗黑钱行为损失小股民利益。
本月12日,光线传媒出品的电影《泰囧》上映。大量网站出现23元能看《泰囧》电影的出票系统。比之于贺岁档大量大片有三十到三十五元限价标准的事实,《泰囧》的23元,无疑属于非常奇怪的事情。中国电影票房的分账体系中,23元,意味着《泰囧》出品方甚至要反哺影院金钱。这种运作模式,在业内看来,并不违法,但通过前几日的这种运作方式,造成了一种《泰囧》大火的假象。
与这种假象相作用的,是各大网站出现的疯狂的《泰囧》水军,肆意谩骂批评《泰囧》是烂片的声音,甚至制造《泰囧》接近九分的离奇高分,以蒙蔽影迷。当然,这些从商业运作角度讲,并不违法。但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光线传媒,则很有可能利用票房炒作在搞股票套现。
光线传媒,14日收盘大涨6.74%,报23.11元。
这个股票大涨,无疑是光线传媒通过《泰囧》首日的票房运作从而推升的。与这个票房运作同步的,则是光线传媒通过媒体爆料,《泰囧》的网络版权卖到上千万。这个爆料,实际是给股民看的,以期让更多小户持有“光线传媒”。2012年以来,视频网络进入严冰时期,各家视频网站均亏损严重,鲜有盈利者,因此,视频网站买进片源,将非常慎重。数据显示,观众最多的优酷网,一年的亏损也接近一个亿。在这种情况下,光线传媒对外宣布《泰囧》的网络版权卖到了一千多万,是否可能?
因此,证监会及其相关监管部门,应该本着为股民服务的原则,彻查光线传媒近期的全部银行对账单,查实,光线传媒,是否把《泰囧》的网络版权卖到了一千万元?如果光线传媒并未有一千万元的《泰囧》网络版权费用,则涉嫌违法,制造假新闻,欺骗股民。制造盈利假象,努力放大与扩散持有“光线传媒”股票能够获得巨额收益的话,则应该受到相应法律制裁。
同时,《泰囧》12号上映,里边很有蹊跷。正常电影上映,均选在周五。因为周五晚间是正式双休的开始,各大影院上座率好。选周五上映,可以增加电影第一天的票房人气,以期后续效应。但光线传媒这家上市公司出品的电影《泰囧》却选在了正常情况下人气低迷的周三开画,原因何在?个人分析认为,23元的出票,很可能需要光线传媒反哺影院,但因为是周三、周四这两天“电影院上座率的低迷期”,所以,在反哺的数字上,光线传媒可以更好的降低成本。当然,这并不违法。
经过前几日的票房运作,光线传媒造成《泰囧》大卖的假象,从而制造“光线传媒”股价上涨的“假象”。大量股民迅速持有“光线传媒”股票。经过,周四、周五、周六、周日的四天大卖,“光线传媒”股价将达到一个制高点。
周一开始,便需要证监会出面监管光线传媒内部懂事了。如果光线传媒的内部大股东在周一的时候迅速抛售“光线传媒”股票,大量小股民依旧被上涨假象蒙蔽,继续买进的话,这些大股东则必然实现巨额套现,从而轻松把群体股民共有的“光线传媒”一部分变为自己的私产。
在周一还未到来的时候,“光线传媒”将继续保持上涨势头。为了防止股民受到损失,还请证监会出面,冻结光线传媒高层懂事的股票卖出行为,以保障中小股民的合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