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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2007-04-22 22:15:45)
标签:

龙源期刊

分类: 乱侃
   龙源期刊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致汤潮先生
汤潮先生:
    您好!
    我在贵网的博客基地开博已经将近一年,这里有几句话要问个明白,希望答复。客套话免去,直奔主题!
    如我文章题目,龙源期刊的博客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先来看期刊发表文字栏后的“独家授权(55%分成)”怎么规定: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且此作品系首发于龙源。我同意龙源作为此作品版权的独占代理人。我不再将此作品投给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有关此作品发表和转载等任何事宜,由龙源全权负责。未经龙源转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55%的分成是什么意思?众博友是否可以在期刊网中分羹一杯?然后再看“一般授权(30%分成)”: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此作品已经在其他媒体发表。我同意龙源发表此作品的网络版并授权龙源向其他媒体作为此作品的版权代理。未经龙源或作者本人同意,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我个人认为这些条款如果用在贵网站的投稿栏里,没有丝毫的不妥,但如果用在博客网站上是否有霸王条款的嫌疑?贵网站的博客网民为何平白无故地把自己的博客文字的所有权利拱手相让与某家网站?
    贵博客虽然有收费阅读,但基本上所有的博客民众出于增大阅读量考虑,均未设置此限制,所以贵网站没有任何的有尝补助于自己的“博客写手”,当然无权利拥有他人文字。
   再来看以上两个条款,在博客中出现是否有了霸王条款之嫌疑!
    本人最近几文多被汤先生手下看中,推荐到贵网的期刊基地,无形中增大的阅读量,荣幸之致!
    但,我有些不识抬举,要问——贵网站有何权利把大家的博客文字放到收费的期刊网站上去?
    一般的博客,如新浪、和讯、搜狐等,当把自己博民的博客文字用于博客基地以外的栏目中时,会及时通知文章的作者,以留言或邮件形式,虽然这只是些小地方的注意,但却体现出人性化的工作理念,贵网是否应该注意?
    同时,我要问汤潮先生,把大家的博客文字用于博客以外的栏目,来获取期刊网站的商业利益,是否构成文字侵权?
    这些东西,希望汤潮先生注意,在以后的工作中改进!
    盼望回复!言多不敬,海涵!
    邮件地址:maqingyun@126.com
    联系电话:03118860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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