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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原理第四部分国家8 总结

(2006-12-21 14:20:50)

总结:

国家是在确定的领土边界内行使最高管辖权的政治结合体。政府仅为国家的一部分,相形而下,国家则包括所有的公共机构,行使非人格的权威

非人格意味着,假定国家在社会各利益之间保持中立,它只代表社会永久利益而非任何政客团体的党派偏好

存在若干对立的国家理论。多元主义者认为国家是一个在社会的竞争利益间进行裁判的中立机构。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或者以压迫从属阶级或者以缓和阶级冲突来维系阶级制度。新右派将国家描绘成一心扩张和膨胀的自利怪兽。女权主义者则指出国家内部存在着支持男性权力制度的家长制倾向。

对国家持有肯定态度者认为,国家或为保护个人免受其他公民侵害的工具,或为集体行动得以组织的机制

批评者则往往认为,国家若非反映支配性社会集团(统治阶级)的利益,即是反映与社会相分离相对立的利益

国家担负着非常不同的角色。最小国家仅仅奠定秩序生活的条件。发展型国家力图促进增长和经济发展。社会-民主国家的目标是矫正市场经济的失衡和非正义。集体化国家对整个经济生活施以控制。极权国家则造成了无所不包的政治化,实际上消除了市民社会

现代国家面临着种种威胁,主要有:表现为经济互相依赖和超国家机构形成的全球化。由于职责转移到私人机构而产生的国家回退和淘空。经由国家机构职责转移到区域、省或地方机构而发生的地方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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