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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应用运动员人名译名规范文化 |
分类: 人名文化 |
运动员人名译名 如何规范?
谭汝为
近年来,我国体育团队在对外赛事中使用的人名译名存在着不规范问题。我们观看中国队参加的国际比赛,出场队员名单和运动员队服使用的人名译名,常看到姓与名颠倒、缩写五花八门等情况,例如:
Shan Li(李珊)、
Zimin Zhang(张自民)、
Z.M.Zhang / Z M Zhang / ZM Zhang(张自民缩写)等。
译名有的是姓前名后,也有的是名前姓后,由于不统一,致使观众徒增猜测。如运动员人名译名 Li Wei,究竟是“李伟”还是“魏利”?颇费斟酌。在奥运临近时,这个问题亟须得以正确解决。
在对外交往中,如何规范体育团组的人名译名呢?
根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76年修订并经国务院批准颁布的《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和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颁布实施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明确规定:
中国人名译名一律使用汉语拼音,姓在前,名在后;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均大写。如:
Wang Hua(王华)、
Song Jianguo(宋建国)、
Ouyang
姓名应尽量使用全称,如果译名过长须缩写,则姓用全称,名用缩写,名的首字母大写。如:
Zhang Z. Y.(张朝阳Zhang Zhaoyang)、
Ouyang M.Y.(欧阳明远)等。
200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法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法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国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第29届奥运会即将在我国举办。奥运城市、奥运场馆和相关活动的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关系到国家的尊严和中华文化的地位。因此,必须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迎接奥运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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