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上地铁没花我太大力气,因为基本上,你其实只需要顺从人群拥挤的方向挪几下步子,就能很成功地从站台上到达车厢的中部。但我不喜欢这个位置,我习惯选择门两侧那个正好能容下一人站立的地方,在那儿,你不必担心到站却下不了车,而且那里不但令你进出从容,也很利于看清上上下下每个人的脸。虽然他们中的多数其实并不值得一看。
坐在座位上,有时我反而会感到局促,我倒不是那种遇到老人、孕妇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不肯让坐的蠢货,但坐下来常常会不知道眼睛该朝什么地方看,抬头张望只会让人感到压迫,我又不喜欢在地铁里打盹儿,有时候就只好低头端详面前那些人的鞋,但多数时候,我看书。即使站着,我也更喜欢看书,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样东张西望或者闲聊。
当地铁加速到匀速前进,所有人都开始有节奏地颤动起来的时候,我已经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在读了。
那是一本据说非常畅销但说实话相当无聊的美国小说,作者是个不肯也从没结过婚的女人,但故事相当耸人听闻,并主要用于探讨婚姻中的两性关系。花了上午的乘车时间,我已经快速翻完了前三章,现在,我打算直接跳到最后一章把它结束。我不喜欢有始无终,即使对不感兴趣的东西也是如此。在故事的最后一章里,男主人已经回归家庭,而女主人则以极不可靠的宽容接受了这一现实,他们一起吃早饭并目送孩子们上校车,然后,他们打算用做爱来打发上午的剩余时间。但我不相信这是作家的真实想法,这个女人一定是在用宽恕掩饰她对婚姻与生俱来的厌恶和恐惧,但她的掩饰看上去是那么缺乏说服力,这让我想起最近看的那部电影,那里面也有个荒唐的丈夫,他被情人和妻子合伙淹死在自家游泳池里。除了在杀死他的方式上缺少新意,那部电影至少比我手里这本小说显得富有诚意。
我把书合上,准备在下车后扔进最近的垃圾桶,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她。她大概一直就坐在我面前,比世界上所有人都显得安静,此刻她低着头,正在仔细打量我的鞋。
我的鞋有些脏,应该说相当脏,而且它湿漉漉的。很倒霉,在距离地铁站几十米远的地方我意外跌进一个水坑,为了避开隆隆驶过目中无人的工地卡车,我不得不跳着退开几步。鞋子湿透了,而且沾了泥,显然,没有及时清理让我现在处境尴尬,我开始浑身冒汗,大概脸也因此涨得通红。我偷偷扫描周围的人群,他们刚才还对我毫无意义,此刻却像是我被点名提问时教室里的其他同学。还好,除了坐在她旁边那个戴眼镜、留胡须正在看晚报的男人向我瞟了一眼外,其他人显然根本没注意到我的存在。和往常一样,地铁里一半的穷人都在玩手机,有些收到短信的声音偶尔会从某个角落传来,另一些人在和同伴说笑,但多数人却都因为拥挤而铁青着脸。
我已经能感觉到鞋子里的脚,它们正在慢慢发热。
列车开始减速,她仍然低着头。当她终于抬起头来,我发现她的嘴角在笑,但笑得相当奇怪,是的,相当奇怪。
车门砰地一声打开,她起身让出座位给我,那个坐她身边的男人也几乎同时站起来,他迅速拉她下了车,我什么都来不及想,但还来得及听清她下车前的话:“亲爱的,好在我没给你买那双鞋,他们说防水,根本是瞎说……”
隔着玻璃窗,我扭头看她手指灵巧地抽出男人夹在腋下的报纸,然后挽起他的胳膊,就那么一直笑着向站台的深处走去。地铁的电铃匆匆响了一下,车门便毫不犹豫地关上了,我揉揉脖子,感觉它好像有些酸。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