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三网融合12试点深度分析
(2010-11-14 19: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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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学习-笔记 |
三网融合12试点深度分析
文/中广互联 曾会明 汪海天 吴纯勇 林起劲
7月1日,三网融合试点名单终于水落石出,北京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绵阳市共12个地区成为第一批试点。
中广互联整理了这12个试点中广电及电信的一些基本情况及近期动态,并在现状描述的基础上试图对试点的趋势走向做一些初步的分析,同时对各方的观点做了些归纳与综述。此外,试点虽然确定,但三网融合悬而未决的问题依然不少,本文最后也对此进行了探讨。
+ 12试点基本情况 (略,详见中广互联网站)
+ 三网融合试点地区浅析: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哈尔滨、南京、厦门等地最终能成为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从上述各家公司发展现状中都有很好的体现,其自身最终成为试点地区也是有理有据;而对于诸如四川绵阳、湖南长株潭等成为三网融合试点地区,最有可能的一个理由就在于当地政府站在从拉动当地经济文化等方面将其推荐成了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
通过相关公开资料可以清晰的了解到,上述最终成为三网融合试点地区的电信企业在诸如固网、移动电话、IPTV、宽带用户数等方面所进行的市场化运作及其用户总数等方面要远远强于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的,双方竞争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对于上述成为三网融合试点地区的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而言,短期内来看,在此次三网融合试点过程中其自身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但从长远来看,其自身所遇到的挑战要远远大于机遇。
电信运营商除了其自身在商业运营、市场营销、财力物力等方面极有可能集全集团之力来支持试点地区的电信企业,分散而治的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自然会遇到前所未有的生存考验。
+ 试点地区数据及情况对比:
三网融合试点地区相关统计数据一览表 |
||||||||
单位:万 |
||||||||
|
电信行业 |
|
有线行业 |
|||||
|
固定电话用户数 |
移动电话用户数 |
IPTV用户数 |
宽带用户数 |
|
有线电视用户数 |
数字电视用户数 |
有线宽带用户数 |
北京 |
893.2 |
1817.6 |
|
|
|
408 |
240 |
|
上海 |
935.5 |
2113.2 |
103 |
470.34 |
|
558 |
85 |
30 |
杭州 |
390.64 |
1028.93 |
|
159 |
|
203.62 |
104.39 |
28 |
南京 |
300.1 |
801.06 |
|
138.86 |
|
194 |
130 |
6 |
大连 |
303.4 |
576.1 |
8.7 |
119.8 |
|
180 |
150 |
|
哈尔滨 |
214.8 |
829.1 |
12 |
84.2 |
|
116 |
62 |
0.3 |
厦门 |
201.35 |
354.79 |
7 |
|
|
72 |
40 |
2.2 |
青岛 |
294.2 |
842.7 |
|
|
|
241.55 |
168.11 |
8 |
武汉 |
1058.1 |
3148.5 |
9 |
|
|
190 |
126 |
5 |
深圳 |
3287.6 |
9183.7 |
|
|
|
210 |
130 |
32 |
绵阳 |
84 |
336.8 |
|
|
|
100 |
15 |
|
长株潭 |
281.89 |
|
0.35 |
94.13 |
|
169.3 |
|
|
小计 |
7309.28 |
18919.28 |
140.05 |
1066.33 |
|
2642.47 |
1250.5 |
111.5 |
数据截止日期:2009年底 |
+ 各方观点:
试点名单出台之后,各家媒体及专家纷纷发表看法,以下整理了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以方便读者参照。
@《瞭望》新闻周刊
在中国谈到三网时,一个标准的解释是指“归属工信部的电信网、互联网和隶属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网间的互联互通”,这种表达指出了问题的实质:三网融合是一种体制融合和政策融合,未来三网融合的挑战即在于此。
(详见: http://news.xinhuanet.com/it/2010-06/28/c_12272172.htm)
@ 新华时评
国家积极推动三网融合试点,积极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当发力迈过法律保障、监管体制和运营体制“三道关”。
(详见: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0-07/01/c_12287390.htm)
@ 人民邮电报
目前,电信企业拥有的IPTV用户超过了460万,广电部门拥有330万左右的宽带用户,其中多数处于未被批准的灰色地带。那么,此前各地已开展的一些探索性的三网融合业务,如未能被列入试点,将面临怎样的命运?
(详见:http://tech.ifeng.com/special/sanwangronghelu/content-0/detail_2010_07/01/1701774_0.shtml)
@ 杨培芳
三网融合不存在技术和发展方向不清楚的地方,用不着这么谨慎,没必要设试点城市。
(详见:http://tech.sina.com.cn/t/2010-07-01/14034374342.shtml)
@ 曾剑秋
各地政府一般与广电系统关系较为密切,而电信都属于国企,地方上不应偏袒哪一方。
(详见:http://tech.sina.com.cn/t/2010-07-01/14184374411.shtml)
@ 陆刃波
目前来看,家庭生活娱乐中心仍然是电视,三网融合使得电视机终端的作用变大,但有可能面临收费项目增多的问题。
(详见:http://tech.sina.com.cn/t/2010-07-01/14274374444.shtml)
@ 包冉
对广电运营商的建议:1、现在更多的是压力、是危机感,不是庆祝;2、地方整合必须倾尽全力,否则难以形成局部竞争力;3、试点期间出现的摩擦和问题,不要仅仅就事论事寻求政策庇护,而应总结上升至行业层面,这是试点的题中之义,也是对行业的最大贡献;4、双向改造,比什么都重要、都紧迫;5、要打破数字电视建设期间形成的,各级各层供应商-运营商利益联盟,不破不立;6、台网合一;7、重视客服,产品不行服务补,短期内;8、重视品推宣传,品牌是广电的弱项;9、跨区域,基于云计算的视频云服务。
对电信运营商的建议:1、不盲动,不打价格战;2、新楼盘的配套建设是发展宽带和IPTV的关键;3、挖人,懂广电内容的人;4、无线和有线的捆绑是王道,广电最大弱项是没有3G;5、电信和联通,提防移动;6、用好试点地区融合业务电信方运营商唯一的政策;7、广电讲安全,电信也要讲安全,还要讲的更狠、更重、更政治;8、IDC是资源中心,高度重视;9、引领技术标准化,重点在信道和终端(含多种形态的客户端)。
(详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97fecb0100jv0z.html)
@ 守望者(博客)
这次确定试点城市,广电系统有的是想方设法进入,有的是千方百计退出,主管广电网络的决策层和有线网络运营层怀着各自目的,游走在相关决策者之间。也许总局的主要精力在组建国家级有线网络公司,但总局直接控股的有线网络运营商(中国有线的海南分公司及中广有线的18个分公司)在第一批试点城市中的淡出,值得回味。
(详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1c88ea0100jvnz.html?retcode=0)
+ 中广互联观点:
观点1:政府主导各地试点模式
长沙-湘潭成为试点地区,对相关运营商的竞争地位并无显著影响。但从地方政府的一些重点推进工作中,反而可以找到一些端倪。2005年,湖南省政府颁布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这是我国内地第一个城市群区域规划;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上述背景出发的话,长沙-湘潭成为试点城市更大的可能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落实城市集群规划的机遇。该地的试点更多体现地方政府意志,预计上述城市群的试点更多地将由于地方政府主导,相关的优惠政策将深入地结合地方政府信息化规划与地方IT企业利益点。
或许,试点城市中的绵阳之于长虹,青岛之于海尔、海信,多少也是体现着地方政府—地方IT企业的利益。当然,绵阳地区成为试点或许带有政府支持灾后重建的意图。看来,三网融合,已经不是广电与电信的二人转,不是多少个“网”的问题,而是众多相关主体合奏的一场交响乐。
观点2:试点对广电意义不大
根据国务院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试点的目的是“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但从某种角度而言,试点对于广电而言意义不大,甚至对于网络整合及下一步三网融合的全面开展有所影响。
电信因其全国一体化,一地的试点经验可迅速在全网复制推开,无论是技术,还是业务,或者营销手段。而有线网络依然条块分割,就算完成了各省的整合依然有30多家主体,一地试点的经验对于其他地区很难复制。
同时,三网融合试点已成为各地政府主导的行为,地方政府的诉求将主要因其考核体系而追求当地的GDP增长。政府主导的试点方向与模式很难保证与整个广电行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试点模式很可能五花八门,技术选型、业务模式依然千差万别,这会令广电下一步的统一运营变得更加遥不可期,有线网络变得更加的分散。
鉴于上述原因,广电总局应加强与各试点地区政府的沟通,力争使当地的试点工作与广电行业的诉求相一致,包括技术平台构建、双向网络改造技术的选型等等,都能够在全国网络未整合之前按照NGB的统一规划进行部署。
此外,还包括业务开发、与当地三家电信企业如何竞合等问题,都需要充分沟通,力争规避试点给下一步的网络整合及全程全网运营带来更加分散的负面影响。
观点3:广电业务短期受冲击不大
表1、北方试点城市未来竞争趋势判断
试点城市 |
竞争趋势基本判断 |
哈尔滨 |
哈尔滨网通IPTV规模上大大落后于广电有线网络公司,加上内容上的劣势,预计IPTV很难获得规模发展,而有线公司将从互联网等业务中获得成长机遇;未来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形成全业务竞争。 |
青岛 |
青岛网通将获得IPTV 业务发展机会,但短期内无法动摇青岛有线的视频业务优势地位,同时在互联网业务方面更将面临中国电信的强力挑战。未来可能是三家竞争的格局,成为有代表意义的试点城市。 |
大连 |
技术的路径依赖将大大制约大连IPTV业务,而有线公司将从互联网等业务中获益,并反过来推动自身双向改造步伐,成为主要获益者,未来是双寡头全业务竞争格局。 |
北京 |
作为极具发展潜力的首都城市,三家运营商将展开激烈竞争;北京联通将获得正式的IPTV业务发展机遇,在视频领域追赶歌华,而北京电信与歌华有线则有潜在合作可能,也可能成为有代表意义的试点城市。 |
由上表可知:哈尔滨和大连的电信运营商之前在获得IPTV牌照的情况下,分别因为当地居民收入和技术选择方面的原因难以形成IPTV业务的规模发展,其试点意义并不显著;而青岛和北京的电信运营商在获得市场准入机制后,将面临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可能在当地形成双寡头或三巨头竞争格局,其竞争演变走向值得关注,具备将较意义。
表2、南方试点城市未来竞争趋势判断
城市 |
竞争趋势基本判断 |
武汉 |
作为“光都”,武汉电信具备很好的IPTV业务网络基础,武汉电信将从试点中获益,并取消与有线原有的合作关系;同时,有线公司也具备较强的网络基础和较高的用户规模,预计双方将形成强力竞争 |
杭州 |
华数在当地具备显著的强势地位,杭州电信虽然获得正式的IPTV发展机会,但已经没有多少用户发展空间了;预计双方将在互联网业务及未来的VOIP领域形成强力竞争,但华数在其它地域则可能与地方电信形成合作。 |
南京 |
南京电信2009年已经和具备IPTV牌照的江苏电视台合作推广IPTV业务,成为融合试点后将加快江苏地区的全业务竞争,该地区也具备较强的试点意义。 |
长沙-湘潭 |
长沙电信获得发展机会,但短期内难以对有线公司的视频业务形成威胁,预计未来双方将形成全业务竞争。 |
绵阳 |
绵阳电信将获得IPTV业务发展机会,但受到地方市场潜力约束。 |
上海 |
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双方已经展开双向竞争,上海电信将凭借整体优势成为主导 |
深圳 |
城市发展潜力大,深圳电信将获得IPTV业务快速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将面临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与广电的联合竞争;其互联网业务也将遇到强力竞争 |
由上表可知:
(1)中国电信在各地获得IPTV业务发展机会,其中在上海因为整体网络优势将成为主导性力量;深圳因地域市场潜力巨大在呈现较大机遇的同时,也陷于复杂的竞争;
(2)其它城市在短期内都无法撼动有线公司的视频业务地位,或因受制于城市整体发展潜力;
(3)中国电信在各地因为新的竞争对手的出现,都可能面临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流失,特别是江苏电信地区因为获得本地IPTV业务牌照放合作,已经具备较好的竞争态势,在南京成为试点以后则形成较强的双向进入和异质竞争格局,试点意义显著;
(4)由于南方地区经济较发达,特别是沿海城市发展潜力大,因为除了存在电信运营商与广电运营商之前存在异质网络竞争外,电信运营商内部也存在同质网络竞争(例如广东移动与广电企业合作),这形成了复杂的竞合局面。
就所有试点城市竞争趋势的整体评估而言:北京、上海、深圳以及南京这四个发展潜力较大的试点城市,各方运营商都具备相当的竞争力,一定形式形成了较显著全业务竞争态势,并涉及了复杂的竞合关系(地方弱势电信运营商与广电合作,对抗强势电信运营商),具备较强的试点意义。而在其它城市,虽然电信运营商也获得发展机遇,但从用户规模、用户习惯引导等方面看,其视频业务短期内无法撼动广电有线公司的优势。
观点4:广电电信应合作为主竞争为辅
广电整个有线行业2009年的收入是370亿,三大电信运营商加在一起则是8424.3亿,是有线行业的22.77倍,从12个试点地区比较来看差距也是非常悬殊。尽管前面分析广电业务近期受到的冲击不会太大,但如果电信企业发动集团资金优势及整体优势,通过交叉补贴低价销售等方式强力竞争的话,后果也很难设想。
在2009年三网融合政策出台之前,三大电信运营商已与全国各省签订了信息化合作,这场圈地运动已经为三网融合提前做好了准备。毕竟,三网融合的实质是信息化,各地政府也非常重视信息化,信息化的意义超越三网融合试点本身,这也体现了融合参与者的实力与战略布局。
在以试点为开局的三网融合比赛中,电信企业下的是围棋,广电能玩儿的也就是五子棋。这样的格局本身就形不成真正的竞争。
三网融合的目标是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如果恶性竞争的话很可能令国家的诉求泡汤。从试点地区到整个行业,电信企业是全国一盘棋,广电是一盘散沙,广电还需要借助三网融合实现网络整合、体制机制的改革、网络的数字化与双向化,更重要的还有头脑的数字化,这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
广电的网台分离,以及IPTV及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平台是在作为播出机构的电视台手里,参与三网融合的有线网络与电信企业一样没有这些资质。同时,电视台有自己的内容多渠道输出、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网络电视台独立发展等诉求,通过广播电视总台并不能真正实现台网联动。主体的差异性决定了各自利益诉求的不同。
其中,华数算是一个另类利益者,它同时具备有线运营商及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双重角色。这种“全能”的角色使其在杭州与当地运营商存在竞争关系,但在其他地域则存在更多的合作可能。
不管怎样,从整个市场来看,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是试点地区乃至将来三网融合推广之后的市场主旋律,广电还只是个插曲或者变奏。同时,中国移动缺少固网,联通与电信分别在南北弱势,这些都是广电可以合作的因素。广电应充分利用这样一个弱者的特点,智慧地在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周璇,在对方开价条件可接受的情况下与中国移动形成全局式合作,或者利用三大运营商的区域性劣势,制定不同地区的竞合策略。
这一策略的实施,与各地试点的政府的沟通也是必不可少。
+ 悬而未决的问题
从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到随后的国发5号文《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到6月6日通过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再到6月30日确定的第一批试点名单,三网融合相关政策及进程日益明朗。然而,关于三网融合试点的下一步推进,仍有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亟待明确或解决。当然,由于总体方案及试点方案均为保密文件仅内部下发,或许其中已有定论就不得而知了。
问题1:试点地区的试点企业是谁?
试点地区广电、电信双向进入,广电运营主体比较明确,主要就是当地有线运营商;而电信运营商有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大巨头,各试点中分别由哪家主导,是一个值得继续关注的问题。
据说,《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中除了试点地区的申报之外,还有试点企业的申报。其中规定,在每个试点地区,IPTV传输业务原则上由一家电信企业经营,手机电视分发业务由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或电信广电合资企业经营;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和国内IP电话业务原则上由一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或电信广电合资企业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两项业务的运营企业中加上了“或电信广电合资企业”,这为电信与广电的深度合作留下了遐想的空间。估计手机电视分发业务不太需要双方合资经营,三大电信运营商自己都能搞定,而基于有线网的互联网接入和国内IP电话业务,作为缺少固网的中国移动而言,与广电的有线网在战略上的互补性比较强。
问题2:试点地区将试什么业务?
按照试点方案的说法,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试点所试的业务主要是“IPTV传输业务”和“手机电视分发业务”。对于广电运营商而言,主要业务是“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和国内IP电话业务”。
IPTV业务将主要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事情,从两家运营商的固网南北划江而治格局来看,中国联通仅有北京、哈尔滨、大连、青岛四地,其余8个试点地区都是中国电信的地盘。结合试点地区申报条件的“有线电视网络用户和电信宽带接入用户达到一定规模”来看,是否意味着谁的地盘谁做主?而IPTV传输业务是“原则上”由一家电信企业经营,有“原则上”就隐含了有灵活处理的“原则外”,那么,是否会有某个试点电信、联通同台竞技IPTV的可能?如果考虑试点去试各种不同的模式的话,选择一两个地区试验一下两家电信运营商竞争IPTV的市场反应,倒是一个有意思的事情。
中国移动在山西敷设了14万多公里的光缆,比当地固网运营商联通的光缆还要多一倍多,并开展了IPTV业务,但除此之外中国移动基本上没有多少固网用户,是否意味着中国移动在试点地区只有“手机电视分发业务”?但在三大电信运营商都拿到全业务牌照、都上了3G之后,三家都可以开展“手机电视分发业务”了。而且,此业务由“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或电信广电合资企业经营”,不像IPTV那样规定“原则上一家”,是否意味着三大电信运营商在试点均有可能开展手机电视分发业务?此外,手机电视业务在技术上可以实现一地开通全国都能收看,也能做到仅限本地收看,不像IPTV那样都是本地专网。
由此来看,中国移动如果希望更深入地参与到三网融合中来,或许的选择就是与广电成立合资企业,经营互联网接入与国内IP电话业务。
问题3:互联网业务牌照未全面开放?
《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正式文本无从得知,但从各家媒体的报道来看,明确了广电可基于有线网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但对之前热议的IDC及国际互联网出口是否向广电开放却只字未提。难道互联网相关的业务牌照并未全面开放?这有点令人费解。
目前的《电信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属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属增值电信业务。但从全球来看,互联网服务大都独立于电信网和有线网,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甚至规定属于广播电视业务。
美国联邦通信法规定:互联网服务属于信息服务业务,不属于电信业务。1996年电信改革法修订的联邦通信法第254节第3条第一款规定,基本电信业务不包括互联网接入业务。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也规定:互联网服务属于信息服务业务,而不属于电信业务。澳大利亚法律将互联网服务规定为广播电视业务。该国1999年广播法修正案第一条将广播法的名称修订为《广播与网上业务法》,在“广播服务”一词后增加“以及互联网服务”。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到互联网。新加坡法律也将互联网服务归为广播电视业务。该国广播委员会依据《新加坡广播委员会法》第18条所授予的权力,制定《互联网运营准则》,该准则自1997年11月1日起生效。该法第1条第(2)款规定:“所有按照1996年新加坡广播委员会的《互联网登记规定》获得许可证的ICP和ISP经营者均应遵守该运营准则。依据《新加坡广播委员会法》,新加坡广播委员会有权对违反该运营准则者加强制裁,包括罚款。”
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开放互联网服务是一个绝对政策,如果仅开放了互联网接入及数据传送业务,而不给广电IDC及国际出口牌照的话,有违国际惯例和互联网的开放性特点。由于互联网划入了电信增值业务,三网融合实际上只是两网融合。三网融合作为一个新政出台,应该纠正原来的不合理规定。
比如,在IDC业务方面,很早都对民营企业都开放了,如果不对广电开放的话就显得太奇怪了。对互联网接入业务略有了解的人都非常清楚,端口流量费的网间结算是一块巨大的成本,而网内建设IDC将大大缩减流量费。开放接入牌照而不给IDC权利,广电很容易被电信卡住脖子。
希望试点方案中对此已有明确,希望我们只是不知情而杞人忧天。
问题4:非试点地区的IPTV政策
对于试点地区,当地原则上有一家电信企业可开展IPTV业务,并取得信息网络音频视频节目服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牌照。这一点已非常明确,但对于非试点地区的IPTV管理政策似乎还不明确。
对于非试点地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原来当地电信企业尚未开展IPTV业务,第二种是已开展。预计对于目前尚未开展IPTV的非试点地区,应该不允许启动;而对于已开展的,又分为经当地广电部门批准和未经批准的两种,对于此前已经批准的,是否即便非试点也可继续发展用户?或者不再继续发展但继续为已有用户提供IPTV服务?未经批准的地区,是否应停止继续发展IPTV用户?
目前的业务形态来看,IPTV是三网融合中电信企业最主要的业务。如果非试点地区与试点地区在IPTV业务管理方面差别不大的话,是否是试点就变得没什么意义了。
上述问题目前似乎尚不清晰,其实涉及到IPTV原有的管理政策与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新政之间的衔接、过渡问题,应该予以明确。
问题5:关于手机电视的疑惑
在6月6日出台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中,提出IP电视和手机电视集成播控权归属广电部门管理,以保障信息安全。
6月22日,华数集团在北京宣布,其承建的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已通过国家广电总局验收,成为全国首家可以正式商用的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该平台呼号为“华夏手机电视”,可承载百家手机电视内容服务机构,并可实现与运营商平台的无缝接入。目前已与300多家内容提供商和30多家电视台建立合作。
很显然,这里的手机电视业务并非中广传播运营的CMMB广播式手机电视业务,而是2.5G/3G移动通讯网上的流媒体手机视频业务。
在此,关于手机电视业务有几点疑惑:
1、流媒体手机视频业务自2005年正式发牌,早已有上海文广、南方传媒(本地)、央视、央广、国广、北京电视台(本地)六家广电单位以及视讯中国、人民网、新华网三家非广电单位陆续获取牌照,并在移动通讯网络上建设了手机视频管理平台开展商用服务。华数的这个播控平台与之前的那几家有什么不同?之前的牌照方在此次三网融合的城市里能扮演什么角色(仅北京一地就集中了多张牌照)?在第一批的十二个城市里没有手机电视牌照的城市又将如何开展手机电视业务?
2、现在的手机早已今非昔比,移动互联网也早已不再局限于移动梦网的围墙花园(Walled Garden)了。别说iPhone及Android操作系统等高端的智能手机了,即使是一款市价不足千元的中低端功能性手机(Feature Phone)也可以随意在Free WAP的海洋里畅游,要是下载一个UC浏览器还可以自由的驰骋标准的互联网,包括看那些只有网络视频牌照的视频网站内容。之前颁发的众多网络视频牌照,实际上通过移动互联网可以直接通达手机,这些网络视频牌照与早先的手机电视牌照、今年2月颁发的3G手机视听牌照、三网融合的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又有何差异?
目前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政策是只允许对接有牌照的内容门户,以此保证内容安全性,而手机变得越来越像电脑,可以直接对接完全开放的互联网。不知道前前后后的相关管理规定是否会做进一步的明确或调整?
此外,互联网电视好像目前并未纳入三网融合的框架之内,但实际上与三网融合的相关性很强。随着互联网接入带宽的快速升级,互联网电视与IPTV以及有线数字互动电视在业务形态上将日益趋同,而各自的盈利模式及目前的管理规定都有所不同。未来,或许面临从内容到传输乃至终端的整个产业链洗牌与重组?
尾声:三网融合试点的公布,就像发令枪响起,而选手和赛道还有些模糊。未来,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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