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加快发展彩色苗木产业实施意见
(2016-01-19 13: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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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调研报告 |
全市加快发展彩色苗木产业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市加快发展彩色苗木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开政办发﹝2012﹞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共识
我市是彩色苗木大县,做大做强彩色苗木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是壮大县域经济,致富农民的良好途径,各乡镇政府要把彩色苗木产业开发作为一项富民工程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政府已将彩色苗木产业开发纳入各乡镇农村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完成较好的乡镇给予补贴和奖励,对完成较差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二、制定发展规划,发展彩色苗木产业基地
各乡镇要按照全市彩色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本乡镇彩色苗木产业发展规划。要根据本乡镇适宜发展苗木的土地,尽早落实苗木种植计划。提倡连片式规模发展,形成彩色苗木专业生产区。市苗木花卉发展局将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引进试验、示范,扩繁彩色苗木品种,扩大彩色苗木种植面积,提升彩色苗木的经济效益。
三、提供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彩色苗木产业
在彩色苗木产业发展中,提倡规模经营,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户给予政策扶持:
1、土地流转政策:土地流转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原土地承包者具有优先权。流转年限以苗木生长周期为宜,一般为8—15年,确保产业基地建设用地长期稳定。
2、基础设施扶持: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设施农业的标准进行建设。水利工程由水利局负责;电力工程由电力部门负责;道路由交通局和公路局负责;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和发改委也要通过立项,努力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扶持。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也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确保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对在彩色苗木产业基地范围内生产规模较大的经营户,将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给予适当扶持。
3、生产资金扶持:市里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对符合放贷条件的经营户给予一定额度贷款,期限3—5年。
4、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对于规模较大的经营户,发改委、财政局农财、农业综合开发办积极协助立项,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5、水利设施扶持: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户,水利部门将在打井、喷灌、修渠等水利设施方面进行扶持。
6、退耕还林扶持:对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经营户,由林业局协调给予退耕还林补贴,并纳入林业基地建设,通过立项争取资金扶持。
7、农机具补贴扶持:对彩色苗木产业大户,购买苗木花卉生产所需的起苗机、播种机等农机具,按相关政策给予农机具补贴,由农机局负责审核办理。
8、设施农业补贴:按设施农业标准,建成一定规模暖棚、冷棚的小区,给予一定的设施农业补贴(参照蔬菜大棚小区的补助标准)。
9、引种奖励扶持:鼓励经营户引进苗木花卉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对引进新品种做出贡献的由市财政给予引种奖励。
10、扶贫开发扶持:苗木产业基地范围内的贫困村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的,扶贫开发资金给予优先扶持。
11、民生工程扶持:把发展苗木产业基地作为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
12、新农村建设扶持:彩色苗木产业基地范围内的新农村建设,在发展生产上要以苗木花卉为主导产业,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重点扶持。
四、奖励政策
1、市委、市政府设立苗木花卉专项基金,对有特殊重大贡献和重大贡献的业户进行奖励。
2、机关干部发展苗木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可自愿离岗、保留职位、保留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变。基地建设期间,正常享受调资、晋级,等同在职。土地承包期满后,本人要求回单位的,原单位负责安排接收。
3、做出特殊重大贡献的机关干部,可比照国务院特殊津贴予以奖励,非公务员可比照公务员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待遇。
4、机关干部在苗木花卉产业基地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比照工业区招商引资相关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5、在苗木花卉产业基地建设中事迹突出的,可优先参与评选“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6、对参与苗木花卉产业基地建设的机关干部,由原单位负责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7、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前提下,允许到苗木花卉产业基地做技术指导,由经营业户给予相应的技术补贴。
五、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培育优良彩色苗木
充足的彩色苗木种苗资源是我市彩色苗木产业开发实现总量扩张的重要保证,要采取“小群体、大规模”的形式,对分散的苗木农户给予资金和技术扶持,鼓励培育优良彩色苗木,扩大彩色苗木种苗基地面积,保证彩色苗木供应。
六、加快高标准示范苗圃建设,发挥高效苗圃示范作用
高标准示范苗圃是提高彩色苗木产品品质的重要途径,要制定高标准苗圃建设规划,抓好样板苗圃建设,实施名牌战略。及时总结推广示范苗圃成功经验,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不断提高我市彩色苗木生产水平。
七、实施名牌战略,培育经纪人队伍,打造中国彩色苗木集散地
要通过逐年筛选,培育一批具有辽北特色的品牌彩色苗木。市政府对知名品牌的彩色苗木要给予重点保护和扶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确保质优、价优,打造国内知名品牌。同时,要积极培育经纪人队伍,组织农户成立苗木专业合作社,交流苗木生产信息,拓宽延伸销售渠道。我们将筹建辐射全国乃至东北亚的大型苗木交易市场,使我市成为全国乃至东北亚的苗木生产销售集散地。
八、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兴苗战略
我们要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彩色苗木研究机构。立足我市实际,在彩色苗木病虫害防治、良种选育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聘请专家指导和举办科技培训班,大力推进先进的科学管理技术,全面提高彩色苗木产量和质量。
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彩色苗木产业龙头企业
要充分利用我市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良好发展环境,以打造“全国彩色苗木第一县”品牌为目标,以二十万亩苗木基地为载体,开展项目招商活动。引进资金雄厚、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可生产、销售和使用彩色苗木产品的龙头企业,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彩色苗木产业化发展,实现彩色苗木由各家农户的分散经营型向龙头企业的链条规模型转变,拉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推动彩色苗木产业快速发展
1.市政府将把林地经济项目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捆绑在一起,集中向彩色苗木专业生产区、彩色种苗繁育基地和高标准示范苗圃建设倾斜。对今年新发展的彩色苗木,经市苗木花卉发展局现地GPS实测面积,形成百亩以上彩色苗木专业生产区规模的,给予适当补助。
2.农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要全力支持彩色苗木农户以联户担保或苗木产权抵押形式进行彩色苗木产业开发贷款。
3.市苗木花卉发展局要将彩色苗木生产技术培训列为新型农民培训工程重要内容,聘请专家,深入农村,联户合作社办培训班,并承担办班的有关费用。
4.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尊重农民意愿,支持农户在坡地和平原耕地上种植彩色苗木。
5.水利部门要在生物治理工程中优先安排发展彩色苗木,农村节水灌溉措施要向彩色苗木基地和高标准示范苗圃倾斜。
6.工商、质监部门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名优品牌。要积极为彩色苗木产品创优做好指导和申报服务。
7.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物质提供优质种苗,做好苗木检疫等服务工作。
8.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偷盗诈骗苗木行为,依法保护苗木农户的合法权益。
9.公路交通及交警部门,要打造苗木运输“绿色通道”,为农户销售提供创造宽松环境。
10.市政府制定彩色苗木产业开发激励政策,对在彩色苗木产业开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带头人、大户、龙头企业、科研开发、推广、培训中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真正做到奖优促好,推动全市彩色苗木产来大发展。
十一、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彩色苗木产业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彩色苗木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规划、服务等工作。
2、建立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我市彩色苗木产业网络宣传平台,推进实施苗木花卉产业名牌战略,打造全国一流彩色苗木产业基地。
3、建好苗展示大厅。建设高标准苗木花卉展示大厅,形成集展示、销售、招商、服务为一体的苗木花卉产品集散地;实现苗木花卉产品的规模经营。
4、强化协会作用。完善苗木花卉协会(合作社)组织,对经纪人队伍进行科学管理,形成政府、协会、经纪人、经营户“四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格局。
5、加强科技兴苗。积极与沈阳农业大学、省林科院等科研单位联姻,引进专家、科研人员对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进行技术指导,所需费用由市政府负担。
附件:开原市彩色苗木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开原市彩色苗木产业开发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副组长:刘
成
林业局局长:郭启龙
农经局局长:韩树立
水利局局长:王
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景辉
招商局局长:张洪学
科技局局长:曾
工商局局长:刘和伟
质监局局长:贾兴宇
财政局局长:刘长宏
农业开发办主任:李亚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苗木花卉局,办公室主任由苗木局局长孔祥军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市苗木花卉产业基地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主题词:农业
抄送: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纪委,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驻市各直属机构,市各人民团体。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