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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看似已经尘埃落定的广药与加多宝之间的“王老吉”之争,如今似乎要再起波澜了!因为就在日前,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双双将对方再次送上法庭。而这一次“互诉”争论的焦点,便在于红罐凉茶的装潢权的归属问题。
一般来说,“红罐”王老吉的装潢,无论文字、图案还是排列组合方式,都是在加多宝公司运营期间形成的,并且广受消费者认可,所以理应归加多宝公司所有。然而,广药方面却认为“王老吉”作为知名商品,和特有装潢应该是一体的,而现在既然已经收回了王老吉的品牌,所以红罐装潢权也理应归自己所有,具有排他性。因此,加多宝公司生产红罐凉茶,便属于侵权行为。于是,广药一纸诉状将加多宝以“侵权”的名义告上法庭,让这原本毫无悬念的红罐装潢权之争顿生变数。
然而,广药认为红罐装潢权与王老吉品牌不可分割的说法不过是一面之词,因为在装潢权的归属问题上加多宝方面掌握着关键性的,也是法律认可的强力证据——2003 年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佛中法民三初字第19号】的判决结果中,肯定了加多宝公司“在其产品罐装王老吉凉茶饮料上的装潢在文字、色彩、图案及排列组合上寓意明确、设计独特、该装潢底色、图案与其名称融为一体,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并非相关商品所通用,为该商品特有,确认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应受法律保护”。
从这份判决书上的说法可以认定,加多宝公司享有红罐凉茶外包装的装潢权,毋庸置疑!所以,广药集团认为自己收回了王老吉品牌就理应拥有红罐凉茶装潢权的想法,实在是有些一厢情愿的“所以然”了。而就在尚存争议,或者说广药压根就没有红罐装潢权在手的情况下,广药王老吉便擅自推出了“红罐”产品,因此加多宝自然不能坐视不管,便也将广药以侵权的名义告上了法庭,并已被北京第一中院受理。
其实,早在王老吉商标之争的时候笔者就预见到,加多宝不怕收回了王老吉商标的广药做什么,就怕广药什么都不做——完全原封不动的照搬照抄加多宝时期的外观装潢和广告创意!这样的行为,才是最无耻,最龌龊也是最可怕的。因为早年加多宝为王老吉量身定做了“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标语。然而如今广药如果继续延续这一口号,那么市场上的加多宝凉茶(也就是大家原来喝的王老吉凉茶),绝对有被广药“王老吉”赶尽杀绝的可能。
而事实上,广药也的确用了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首先,就是不顾加多宝持有的红罐装潢权擅自生产王老吉品牌的红罐凉茶。利用加多宝无法使用类似“王老吉更名加多宝”这样的宣传语的机会,以广药的王老吉替代原加多宝王老吉进入市场,进而达到混淆视听,偷梁换柱,瞒天过海,欺骗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的目的。
其次,就是不顾加多宝创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口号的知识产权,以野蛮占有的方式顺延加多宝时期王老吉的这一广告口号。以广药生产的王老吉暗中取代加多宝配方王老吉在市场上的地位。从而达到将加多宝凉茶逼入绝境甚至挤出市场的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上述的这两种手段,其实就是将广药的王老吉全面“山寨”加多宝时期的王老吉。抹杀加多宝对王老吉的品牌贡献,并将加多宝遗留在王老吉品牌上最核心的价值全部“广药化”——这绝对称得上强盗行径了!
除此之外,广药的最后杀招便是对在市场仍在流通的加多宝时期生产的王老吉库存产品以“侵权”为由进行剿杀。不顾加多宝方面一直支付商标使用费至今年5月的事实和允许销售使用权到期前生产的库存产品的国际惯例。意欲增大加多宝公司的损失,从而实现打压加多宝凉茶,让广药王老吉独霸凉茶市场的企图。
可是,广药使用这些龌龊的手段扼杀和围剿加多宝,就真的能够在凉茶市场一家独大么?显然未必!要知道,加多宝出品的王老吉凉茶是经受了市场考验和消费者认可的,虽然如今成了“加多宝凉茶”,认知度有所降低,但是产品的内涵、口感均未改变,而广药王老吉则在口感上与加多宝的王老吉大有不同,因此谁更符合消费者口味,尚未可知。因此,全力扼杀加多宝而不顾市场和消费者体验的广药,恐怕最后也是罔做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