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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也曾“山寨”过!

(2010-02-02 1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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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义大道

王菲

天后

山寨

邓丽君

比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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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分类: 娱乐圈—娱乐八卦影音评论

菲迷们肯定会很讨厌我说王菲曾经也是“山寨天后”。但是在她1989年签约出道到2003年发行目前为止最后一张专辑《将爱》的14年里,王菲先后确实是‘山寨’了邓丽君、Tori Amos、Cocteau Twins、The Cranberries、Bjork和Sophie Zelmani。”

 天后也曾“山寨”过!

可是,山寨天后怎么了?我之所以那么爱王菲就是因为她山寨过比约克、极地双子星和小红莓。而她对乐坛最大的贡献不正是“山寨”么?她带来了华语乐坛前所未有的“风格”和“美学”,而且还“山寨”得那么美。

不过话说回来,王菲又不能说是“山寨天后”,因为,“山寨”一词的背后是“低水平的模仿和抄袭”,这显然不适用于王菲——至少在演唱上,她对于国外歌手的“临摹”是高水平,她不但能唱得像,而且还能唱出自己的味道,尤其是从百代时代开始,她已经基本摆脱了她山寨过的那些歌手或乐队的影子,逐渐形成自己的一套演唱技法。而且,在词曲创作上,王菲的水平始终是同期华语乐坛的顶级,这跟那些“山寨手机”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华语流行音乐的确有一个“山寨”传统。从齐豫到梅艳芳到达明一派,那些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乐坛现象背后无不隐约可见西方文化的影子。比如当年一手捧红林夕的Raidas就有抄袭赶时髦乐队的嫌疑,又比如台湾所谓的“民歌运动”,其实还不是在美国六十年代的民谣的基础上构筑出来的?“民歌运动”的“得意门生”齐豫前不久才对记者说过自己受美国六十年代的民谣影响很深,还能把曾红极一时的美国民谣组合Peter ,Paul Mary模仿得惟妙惟肖。

流行音乐从来就是一个舶来品,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流行音乐”的概念。直到差不多一百年前,黎锦晖等先辈写出中国最早的流行歌曲时,他们参照的对象也是西方的流行音乐。《夜来香》的伦巴第风格、《玫瑰玫瑰我爱你》的爵士味都是很好的例子,白光、李香兰、周旋这些老上海歌星身上也带着浓郁的西洋风韵。

所以说,王菲的“临摹”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只不过是像她从前的前辈那样把西洋的风格拿来为己所用而已。只不过,从前是爵士、是伦巴第、是民谣、是电子流行乐,而现在是另类、是摇滚、是所谓“仙音”。无论是哪种元素,它们共同的特点是,都曾是中国没有的,都引发了一股潮流。

天后也曾“山寨”过!

我最喜欢的那个王菲是轻松游走于主流与非主流之间的那个。不很实验,也不很流俗,不摆谱也不谄媚,大大方方地在《出路》和《爱与痛的边缘》中往来穿梭,连《平凡最浪漫》(原曲是《最浪漫的事》)也能唱得那么的飘逸。我说的正是《讨好自己》,我很享受唱片里从头到尾的吉他扫弦。这种编配应该是最适合王菲的,弹指之间,是一种倔强的洒脱跃然琴弦之上。

《讨好自己》之后的王菲固然也好,可对于听众来说就听着没那么轻松了。尤其是百代时代开始,为了维系自己的“另类天后”地位和形象,王菲多少得“装”一“装”。“装”到《寓言》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于是《将爱》又重回老路,有那么点想回归《天空》的意思。而且,最关键的是,王菲又开始翻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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