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圆明园兽首,我们要国家尊严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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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周中国和法国又为了一件事情你来我往闹得不可开交,法国巴黎大审法院驳回了“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委托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提交的禁止拍卖的申请。
珍贵的圆明园铜首之二:兔首和鼠首将如期在嘉士得拍卖行举行拍卖。
新闻报道里说这两个圆明园海宴堂前的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掠夺去的圆明园兽首预估价格约人民币2亿。中国政府保留对被掠夺财产的追索权利,但绝对不会采取回购的方式使流散海外的珍贵文物回归祖国。
一个法学教授说得很对,作为法学学者,不能赞成律师团的申请,作为纯粹的中国人立场,从爱国角度是赞成的。现行几十年才形成的法律、公约不能对160年前的“偷盗行径”有效。
谁应该是被告?100年前跑到圆明园那个啃哧啃哧挖掉兔首鼠首的法国侵略者?还是这100多年来把文物献来贡去买来卖去的各个法国收藏家?还是伊夫·圣洛朗、皮埃尔·贝尔热?还是嘉士得拍卖行?
谁应该是原告?爱新觉罗的后裔?王朝都被推翻他们怎么可能再去继承老祖宗遗产?国家文物局?代表国家的一言一行,没有确凿把握,国家机关怎么可能轻易冒失举动?
从法律的理性角度来说,伊夫·圣洛朗的的确确从别人那里合法购买了兔兽鼠首,皮埃尔·贝尔热也有具有合法所有权,“毕竟和平持有了很长一段时间法律就认可成为合法持有者”。
看着新闻有一种感慨
法律是冰冷的,它基于保护当事人当刻的利益,虽然追溯历史说160年前法国人偷中国人东西很不光彩。法国收藏家之间把文物买来卖去行为虽然受法律认可所有权也受到保护,但总归是在收藏偷来的文物,在情理上也很不光彩!但我们能要求他们出于道义,就这么轻易归还“本来就是中国文物”的中国吗?毕竟他们也是用钱从被人那里买来的。
有人说 你要你就回购嘛!以前澳门大赌王何鸿燊用天价回购马首和猪首然后无偿捐献给国家。但作为政府行为,政府不可能回购原本是中国自己的东西,这是一种国家的尊严和气节!于是外交部只能采取抗议,落成这么一句网民谐谑的话:“中方强烈愤慨与抗议,法方表示非常遗憾!”
文物是一种非常微妙的东西
作为国家,收藏保存文物是对子孙后代的责任,包括收回流散海外多年的被盗文物!但有网友说,你越在乎外国人就越嚣张到时候拍卖的价格也越高。我们一定非要必要花上亿的钱只是为了买两个乾隆时期的文物?倘若真的赢回了这个兔首鼠首,在得到的那一刻扬眉吐气,然而对于普通老百姓,有什么直接关系呢?
好比何鸿燊先生贡献祖国马首和猪首后,普通老百姓多出什么实际效用?“复制一个不就得了,干吗非只要一个,难道我们中国人就退步到现在做不出文物遗留给子孙去流芳百世?” 那是民族气节的原则问题?还是我们执意去聚焦在一个本可以不关注让老外也不会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嚣张一下让你们中国人如此着急如此挂心如此民愤的事情?
于是有人说,我们要第二轮抵制法国货了,于是这个问题从一个偷盗的文物是否需要拍卖演变成一个政治问题。倘若由民间组织或企业个人回购兽首,2亿的代价也是惨烈的,同时富含一种间接承认外国人曾经持有兽首的“合法性”。这个概念对于政府用于其他民生工程更有实际意义!
而且祖国尚有百万件珍贵文物流散在其他各个国家大博物馆中,难道也要一一索回?
不管怎么说,律师团还是“虽败犹荣”,至少,“他们让法国后人知道,他们有这么不光彩的历史”。究竟什么是“合法”的?究竟被盗的文物经过160年是不是还属于“偷盗必还”的范畴?
160年的烟云,不是偷盗者的子孙后代和被偷盗者的后世传人一个申述一个驳回一个抗议可以在历史某一点做了结。人生世代不停交替,但是文物永恒存在,不管在谁手里,好好保管这个文物代代相传,那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