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玄米绿珠先生几次提出、也有不少病人问过我类似的问题。核苷类药有直接抗病毒作用, 效应较快而普遍; 干扰素主要是免疫调节作用,
如能获得应答, 作用大都稳定。如能联合治疗, 抗病毒加免疫调节, 岂不有取长补短的协同作用?
核苷类药有很强的抗病毒效果,干扰素激发免疫而使抗病毒作用稳定持久,两者应该有协同作用,为什么不是呢?
两类药物抗病毒的治疗机制有何不同?
当前慢性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还只有干扰素和核苷类药,这是作用机制完全不同的两类药物。核苷类药直接抑制病毒复制,作用较强,能较快降低血清病毒水平、从而缓和病情,但无提升免疫的效应。慢性乙肝病毒感染不是一种能短时间治愈的疾病,清除了“大三阳”还有“小三阳”,核苷类药不能增强免疫故停药后容易复发。干扰素主要是免疫调节剂,需要激发免疫后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应,抑制病毒复制的作用较慢;而且激发应答有个体差异,不是每个接受治疗的病人都能获得疗效。但在治疗有效的病人,疗效较稳定,防止肝硬化和肝癌的长期结果已经肯定。因而,自从拉米夫定出现以来,两类药物的联合应用即是很大的诱惑,许多研究者对其有很大的期待。迄今已经有过不少临床试验,结果如何呢?
联合治疗的疗效到底如何?
迄今国内外对干扰素和核苷类药的联合应用主要有2种方案:一是同时应用、同时或先后结束(联合治疗);二是先用核苷类药,病毒水平初步降低后加用干扰素,然后以各自的疗程先后结束(序贯治疗)。有些序贯治疗的临床试验报告认为提高了疗效,但因参加病人数较少、或设计不合理,对其结果有许多质疑。联合治疗有几个国际多中心的大数量病例的严格临床试验,联合中只表现较强一种药物的作用,疗效并无提高,不仅没有“1+1=3”的协同作用,甚至没有“1+1=2”的叠加作用。因而,2002年后国内外的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指南》或《指导意见》,不推荐两者的联合治疗,这已经成为国内外学者的共识或主流观点。
联合治疗为什么不能提高疗效?
临床治疗不能按照理论推想,推想未必符合实际情况;为了不浪费资源,并能提高疗效,应该根据临床试验的结果来规范治疗,这是“循证医学”的原则。基于我国的文化背景,特别需要加强“循证医学”的实际应用。
如前所述,干扰素和核苷类药联合在迄今的临床试验中并未获得预期的结果。为什么是这样呢?我们在干扰素的治疗过程中发现:当血清病毒水平还较高时,有些病人的转氨酶已经正常了,在这些病人中干扰素治疗较多失败。因为干扰素激发肝内炎症,通过肝内免疫细胞分泌的因子来抑制病毒复制;而核苷类药迅速降低血清转氨酶,也即平息了肝内炎症环境,对干扰素激发免疫十分不利。
联合治疗只能放弃吗?
由于干扰素和核苷类药有各自的缺点,单一用药都不满意,故很多人对放弃联合治疗仍心有不甘,有一些方法正在尝试中。现在只能说按过去的模式已经失败;按新的思路设计的方案需要探索,当前尚无被业界普遍接受的联合治疗方案。
骆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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