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书法报老绪访谈之八十——宗绪升对话江波博士
(2013-02-18 16: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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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老绪记事 |
宗绪升:江波兄好!江波兄博士论文是《唐代墓志撰书人及相关文化问题研究》,我们今天的访谈就从唐代墓志开始。唐代墓志数量很庞大,其非一时所出,历代著录情况如何?
江
唐代墓志是宋清及当代金石学及书学关注的重要内容。唐人对于其时墓志的收录整理主要见于诸家文集,主要记载墓志内容。至宋代金石学兴盛,墓志收录以实物及撰文者、书写者为重点。其中《集古录》、《墨池编》、《金石录》、《舆地碑记目》、《通志·金石略》、《宝刻丛编》、《宝刻类编》等宋代金石书法文献均广为收集出土唐代墓志。清代,金石之学由复兴而至极盛,下延至民国,成为一时显学。这一时期金石著作浩繁,以至清至民国以前编印的金石志书籍(包括地方志中的金石录),数目难于精确统计。这些著作大多数收录墓志,唐墓志即是其中重要的内容。朱剑心《金石学》曾以存目、跋尾、录文、摹图、纂字、义例、分地、分代、通纂、概论等十类分论清代金石之学,条分缕析,纲目厘然。
从公私著录看,唐代墓志数量,宋代著录约见296方。至清代末,参考顾燮光《古志汇编》,总前代所见,唐墓志在1100余方;民国时期,参考罗振玉《墓志征存目录》、三十年代末郭玉堂所编《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1941年出版《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碑目(墓志类)》及1990年出版徐自强主编《北京图书馆藏墓志拓片目录》,则见诸著录唐墓志数量在3000方以上,已近唐时碑刻数目的3倍。
新中国成立以来,墓志的出土加速,特别是八十年代以后国家基本建设的全面提速及考古工作的深入,对墓志的整理与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图版著录而言《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新中国出土墓志》是其中最著者;《千唐志斋藏志》、《唐代墓志铭汇编附考》、《洛阳出土墓志辑绳》、《洛阳新获墓志》等则基本上囊括于前者。以文字著录而言则《唐代墓志汇编》及续集、《全唐文补遗》、《全唐文新编》等均有规模宏大的收录。另外相关目录也有相继出版。如气贺泽保规《唐代墓志所在总和目录》、荣丽华编辑 王世民校订《1949-1989四十年出土墓志目录》等。
宗绪升:请介绍一下唐代墓志的研究现状
江
其一,侧重墓志文化现象的考察或相关资料的整理。如程章灿先生《石学论丛》赵超先生《古代墓志通论》等。其二,关注书法或以书法研究为目的进行整体性专题研究。如朱关田先生《中国书法史·隋唐五代卷》第七章专论墓志;张同印先生《隋唐墓志书迹研究》;宫大中先生主编《中国书法全集·隋唐五代墓志》体例同《三国两晋南北朝墓志》。华人德先生主编《中国书法全集·三国两晋南北朝墓志》旁及于隋唐墓志;其三、近年博硕论文关于墓志的研究较多。王鹏江先生《唐碑研究》(2006年);周侃先生《唐代书手研究》(2007);刘天琪先生《隋唐墓志盖题铭艺术研究》(2009)等;其四、就一方唐代墓志的进行考释,涉及其出土时地、志主及书撰人履历,证之以史,是墓志个案研究中最为普遍的方法和形式,见诸各类杂志,就多不胜数了。
宗绪升:您认为唐代墓志的发展与那些因素相关?
江波:墓志的出现与发展首先是一种丧葬文化现象。从秦代的刑徒砖瓦志墓形式到墓碑再到墓志的出现都与丧葬文化相关。墓志的功能首要在于志墓,以便坟茔迁变时能明辨死者身份。其次志墓的目的是为死者铭功表德,以期不朽于将来。至唐代更将志墓上升到孝道的高度。传统社会在儒家思想影响下,孝被视为做人的根本。唐代帝王对孝道尤其重视,以孝治国,《孝经》成为众经中首要学习的对象。《孝经》强调子孙应“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唐代志墓文化中,认为最大的孝行便是显扬父祖,它很大程度降低了孝的标准,即自身不必扬名,把亡父祖之功业德行显扬出来,便是扬亲,亦便是孝。于是志墓成为人人可得而为之的扬亲的手段,更成为是否尽孝的标志之一。在这种文化氛围下,唐代墓志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盛局面,数量空前膨胀,使用墓志阶层极为广泛,由王公大臣以至于平民百姓,僧尼道俗等死后均谋一志,形成了唐代墓志大众化的现象。
其次,墓志的出现与发展与政治经济相关。墓志的兴盛源于曹魏时禁碑令,不能立碑,则藏墓志于墓内。其后墓志这一志墓形式得到了统治阶级的认可并形成了相关律令。如唐代便有专门负责撰写碑志的官员。而政治的治与乱、经济的兴与衰直接影响到墓志。唐初战乱初平,墓志数量少,做工粗糙。其后国力渐盛,墓志数量稳步攀升,书刻趋于精美,形制多见硕大奢华。至开元天宝间达到巅峰。安史之乱后,政治动荡,民生维艰,墓志数量锐减,做工多见简陋草率。足见经济基础之于文化的影响。
再次,墓志的发展与文学与书法艺术发展进程息息相关。墓志作为一种文体很早便独立出来,梁萧统编《文选》已存墓志一体。其后文人广泛参与撰写墓志文使得墓志在史料和文学性两方面均具有重要价值。而墓志书刻,包括书写和纹饰及其镌刻,则可谓集时代之精华。著名书家广为参与书写墓志,良工名匠投身于墓志镌刻,使得墓志之书刻艺术在唐代达到了极盛。诸多即便名不见经传的初盛唐墓志,其书刻之精美亦足以媲美于名碑巨制。此源于书法史的风云际会及唐代“以书取仕”的科举政策,使得人们普遍具有很高的书法鉴赏与实践才识。一方墓志便是一个艺术品,艺术的魅力使得 “传于不朽”的志墓目的得以真正实现。
宗绪升:为何选取撰人、书人作为研究对象?
江波:唐代墓志是一个书法宝藏,足以反映唐代书法发展的历史进程。对于唐代墓志的研究,我的目的仍在于墓志书法艺术表现及其演进规律。然而艺术研究离不开人的研究,甚至本质上就是人的研究。书法艺术表现与审美更是与人格、气质、修养、情感、情绪等息息相关。古人说见字如面,字如其人,确乎其说。因此在对书法进行艺术研究时,墓志艺术的参与者——撰人、书人、刻手的相关相关信息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唐代墓志数量巨大,却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墓志未署撰书人姓名。且书艺高超的盛唐以前墓志绝大多数无署名,署名墓志绝大多数集中于中唐以后。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遗憾的现象。有感于此,我的论文主要从宏观的角度展开。关于撰人、书人,论文内容重点不在对单一墓志的书撰人作出考订,而致力于探讨整个撰人、书人群体在唐代墓志中的表现,加以区别、分类和研究。将其分为制度性撰文、书写,亲属撰文、书写,请托撰文、书写等类别,探讨唐代墓志在制度和民俗层面的撰文、书写状态。对于撰人、书人与志主的关系予以特别关注。以期探究规律,为判断墓志撰书人身份提供一定的依据。由于涉及内容颇多,故独立成篇。关于墓志书法艺术的探讨则可在此基础之上进行。
宗绪升:《唐六典》明载著作郎、著作佐郎掌撰碑志,论文对此提出质疑,有哪些依据?
江波:确实,《唐六典》、新旧《唐书》均有如此记载。这似乎是解开初盛唐大量未署名高级官员墓志的一线希望。然而从统计数字来看,这一记载难与现实对应。在唐代署名碑志中,很少能见到著作郎的身影。唐署名墓志近2700方,署著作郎(司文郎)撰文的仅8方,佐郎撰文仅7方,其比例是非常之小的。且其中明确与职责有关撰写墓志的则仅见《李勣墓志》,其余为与制度无关的私人请托。若开元以前,墓志署名尚未形成风俗,著作郎撰写墓志情况尚无法统计。则高宗咸亨之后署名墓志渐多的情况下,为何依然少见著作郎撰墓志的情况?可能的原因,一方面著作郎职务内撰碑志有较高的门槛,志主须有较高的身份。另一方面,著作郎撰碑志也并不受重视,请托更高级别官员及名流撰志是更常见的选择。同时,通过考察,我们认为史官、宰臣、及翰林学士身份才是制度性撰写碑志的真正体现。我在论文中详细例举比较了大量史料以为论证。
宗绪升:唐代墓志撰文亲属化的现象有何具体表现,这一发现有何意义?
江
宗绪升:请大致介绍一下关于唐代墓志书人的情况。
江
其中奉敕书志主要见于翰林书待诏。翰林待诏是文史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书待诏亦是书法研究的重要对象。翰林书待诏的工作大致有三类:一是侍书皇室,自玄宗开元始,皇太子、皇子侍书均自翰林待诏中选拔,其时侍书有见李思诠,张怀瓘、张怀瓌兄弟及韩择木等。二是奉诏书写皇室、大臣碑志,三是抄写诏敕。其中侍书地位尊宠,而抄写诏敕的翰林待诏出身均寒微,地位亦低。除了少数幸运者外,多数书待诏的升迁相当缓慢。如韩泽木由从八品下至从七品上花了七年,蔡有邻由从八品下升至从七品下,花了十八年。
与撰文情形一致,书写墓志也存在亲属化现象。在笔者统计的758方署名墓志当中,亲属书写墓志总计达到381方,超过署名墓志总数的一半。而相比于撰文者,亲属书写者范围要小得多。明显地呈现出家族化、至亲化现象。书写者向本族至亲集中。数据显示,志主子侄是最有可能书志者,其次是志主兄弟。这一顺序恰好与撰文者情况相反。则唐人撰文优先考虑的是平辈亲属,而书写则更多考虑晚辈亲属。这与撰文者的学识水平及对志主的熟悉程度相对占优有密切关系,而书写墓志则为技术性操作,在唐代士人普遍善书的历史条件下,书写并非难事,故撰文者往往在辈分、地位上高于书写者。由此亲属书志主要表现为三种形态,一种是撰并书,一种是亲属分工撰书,还有一种则是请托撰文,亲属书写。
就署名墓志而言,唐墓志的书写绝大多数是由志主亲属完成的,其中又以至亲为主。这与撰文亲属化情形一致且有更为突出的表现。联系唐人对于至亲撰写墓志的认识,其中体现了一致的观念。既然志文都是至亲所撰,书写自然不必再费心费力费钱请托他人。这应当代表了大多数唐人在志墓时的观念和做法。
而非亲请托书写志文数量相较于亲属书志要少得多,约占百分之十三。分布于朋友、同僚、故吏、门生、和尚等人群。
宗绪升:请谈一谈对于唐代墓志书法的整体认识。
江
宗绪升:兄对赵壹用功颇深,关于赵壹的资料不多,为何会对赵壹产生兴趣?
江
宗绪升:目前“赵壹研究”完成了哪些工作?还有哪些问题需要探讨?
江
宗绪升:在研究中遇到什么困难?
江
宗绪升:在书法文献研究中最大的体会是什么?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