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证通002197索赔预征集。微信:13402005209
(2024-12-11 14: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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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分类: 股票维权 |
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王爱秀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1、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2、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5月29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注:上述索赔条件为暂定,如有变动,律师及时告知投资者】
二、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9月5日,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的公告,经查明,证通电子子公司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 、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利润等违规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证通电子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
2024年5月29日晚,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指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29日,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的公告,指出公司
三、委托时提供的材料较为简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卡或开户证明(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首笔买入之日至打印之日;到营业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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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团队对此类案件适用风险代理,委托人取得赔偿款后才需支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