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300686)索赔预征集微信:13402005209
(2024-12-11 14:25:07)
标签:
股票 |
分类: 股票维权 |
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王爱秀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2024年11月1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1月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注:上述索赔条件为暂定,如有变动,律师及时告知投资者】
二、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4年11月1日晚,公司发布《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吴加维先生、陈奕纯女士立案,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公司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丹华女士立案。
三、委托时提供的材料较为简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卡或开户证明(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首笔买入之日至打印之日;到营业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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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团队对此类案件适用风险代理,委托人取得赔偿款后才需支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