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的雨啊,淋湿了民族的灵魂
巴东的夜啊,笼罩了国人的自尊
巴东——谁能撕开你那无尽的夜
朱明勇
邓玉娇的案子,自我开始关注至今,我从没有通过任何途径与前方的两位夏律师联系,今夜,他们离开了巴东,看到了他们的申明我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对于一起刑事案件,不管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查起诉或者是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最多只能聘请两名律师,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律师团。很多网友不了解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热心的呼唤我的出山。甚至有的还说即便不能作为当事人的律师,也要到前方参与。我想说这都是大家基于对邓玉娇案件的关心。没有当事人的聘请和委托对于本案我是不能以任何身份介入的,也许你们看到我在网上提出什么十条、十三条等注意事项,这一切都是基于无奈。本案不仅仅涉嫌故意杀人还涉嫌强奸,明显关乎当事人的隐私,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应该保密。所以,即便是我去了巴东我也不会从两位律师那里得到消息,我不会去问,他们也不会说,这是律师的操守和道德。我没有接触他们,那么我所说的一切,全是场外的判断,对与错,与他们无关,与当事人无关,这样就不会授人以柄。
今夜他们走了,带着自己的遗憾,也带着他人的猜疑和敌视。但他们也表示了勇气和精神,尽管我不尽然赞同他们在本案中的做法,但是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方式和原则。他们在最后表示了对关注此案提出建议的同行的感谢,你们看到了北京律师的气度。
只是他们的走,带给我我们许多未解的迷。
邓玉娇妈妈在解除对两夏律师的委托的申明的次日上午,他妈妈还表示暂时不想提这事,也不想请律师,但是,不到一天时间,两位分别在武汉和宜昌的湖北律师立即与他再次签署了委托协议,并及时会见了邓玉娇,同时也以最快的速度办理了改变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其实,我知道,湖北省、恩施州公检法,以及纪检监察早就介入了此案,当地的律师还被开会警告,不得主动染手此案,有人委托必须有州司法局批准。如果外地律师来了要利用各种的机会,了解他们的言行,监控他们的动向,随时向上级汇报,整个巴东如临大敌。如果我去了,他们该是怎样的紧张。
但是他们紧张什么我真的想不通。事实上,依法办事,公平公正就这么难吗。
夏律师走了,我想他们一定还带着人们期望知道的迷,我想等到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的那一天,也许会有新的阐释。
但是这个案件注定是不会公开审理的。
而且监视居住仅仅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可以长达六个月,还可能有两次退查(每次一个月)、三次审查起诉(每次一个半月),两次审判(每次一个半月),这期间无数次的讯问,无数次的伤害,邓玉娇她那憔悴而带着伤痕的心如何承受得起。
监视居住是应该在家里的,我不知道她能否回到家中。
我真想求着巴东公安再改为取保候审,最好直接撤销案件。
巴东的官员敢于撤销案件吗,他们不敢,他们抗也要扛到开庭。
只是不知道,这一抗,到底会是多久。
其实,我希望我们最好不要等到开庭的那一天。我担心她孱弱的躯体我恐怕撑不到那一天。
我,仅代表我,想说:我宁肯不要真相,也要邓玉娇早日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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