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的钟尧熙老大姐又从广州寄来6000元钱,这是她地五次汇款给“农家女”了。她在信上说,希望奖励支持优秀的农家女,最好是实行婚育新风的。我知道她的一贯思想,就是实现男女平等,就要彻底改变从夫居从夫姓的传统婚姻模式。我和钟老师从未见过面,她一次次捐钱不图任何回报,她是在用她自己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我们农家女所做的工作。每次收到她的捐款,我都感到身上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这里我向钟老师承诺:一方面我不会辜负您的重托,把这笔钱用好,让它发挥出超值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宣传您的一贯思想,并把把它当成我们办刊的宗旨和农家女的行动理念。
钟老师不是有钱人,她已经退休20来年了,而且身体有病,她捐的钱都是她省吃俭用下来的退休金。在这里我代表农家女的姐妹们向钟老师说一声“谢谢您,大姐”。
原信如下:
谢丽华主编:
您好!现汇上6000元,希望能奖励支持实行婚育新风的农家女。至于奖励给谁,由您根据需要分配就可以了。我目前只能做到略表心意,如果多活几年继承些遗产,那就可以多捐些做基金了。
你们编的关于“女性自杀的调查报告”我看了,很好。你们做的工作很有意义,让我感动的同时,也让我很激动。事实上,女性自杀正是男女不平等、女性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恶果。自杀的女性是最弱势的群体,肯定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才出此下策。社会要公正、和谐,就要保障妇女的人权,使她们幸福、尊严地生活。这些年,各级妇联虽做了大量工作,但离真正的男女平等还是任重而道远啊!向你们这些为女性解放做舆论宣传实际工作的战士致敬!
就当前想到的,我再提几点感想,供你们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第一,最近,复旦大学的几名教授均提到应批判父权制,提倡从妻居,子女分别随父母姓,也就是要打破父权制的婚姻模式,我认为这很好。树婚育新风、男女平等国策时,宣传应从学校教育抓起,我感到《全国教育指导大纲》对这些都没有提到,是美中不足。
第二,《农家女》杂志及各地妇联,应多宣传婚育新风,宣传表扬男到女家,子女从母姓,孝敬父母的好女儿、好女婿。现在各地多数只宣传好媳妇,这对婚育新风起了负面作用,给人的感觉是:生男生女就是不一样!希望多宣传一些好女儿、好女婿的事例。
第三,我不明白,已婚女性不迁户口的为何还叫“外嫁女”?这个称呼很刺耳。这些女性的土地能不能自保难说,希望在报道这个群体时,能改一下称呼。
第四,“剩女”一词太难听了,把25岁以上的女性列为“剩女”,搞所谓的单独调查,影响很不好。有些文章把30岁以上的产妇列为高危产妇,也太夸大了。我以前在北京工作时,有好几个女同事都是三十二三岁才生的孩子(我也是32岁生的第一个孩子),还有一个女专家38岁才生,都没有什么问题。女同志要实现自身价值,还是应该晚婚晚育。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就生小孩,怎能事业有成呢?女大学生分配难,根子就在早婚早育影响工作啊!
第五,建议应多宣传承认女性家务劳动价值的事情,因为已婚男女都应该在家庭中扮演双重甚至多重角色,不要单方面宣传女性在家中无偿奉献的事例。在宣传传统美德习俗时,应该摒弃男尊女卑的封建角色。在离婚时,就算男方无过错,也应对多承担家务劳动的妻子适当补偿,特别是对一些无固定收入又承担了照顾老年丈夫的再婚妇女,丧夫后要通过补偿使其老有所养,避免被其前妻的子女扫地出门,生活无依。
第六,要批判违背男女平等国策的村规民约与歧视妇女的封建习俗(比如不欢迎上门女婿),现在一些地方的农村,生男孩可以上祠堂分猪肉,女孩则没有份。纯女户、多女户生活陷入困境,生男生女大不一样。
第七,对女性加强性别教育,要告诉她们自尊自强;勿以结婚为归宿,要努力奋斗实现自身价值;勿早婚早育,正确处理好婚姻与事业的关系。在择偶时摈弃男高女低,夫唱妇随,男大女小的观点。
《农家女》做了大量的工作,培养了许多人才,谢谢你们,你们肩负着许多农家女的希望,不管如何困难,前途一定越来越光明!
因有颈椎病,常头疼,没法低头书写,只能仰着头写几行,潦草或言不达意处,请谅解。
钟尧熙
201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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