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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思维】(195):法律设计的信息基础 关键词:195

(2015-07-17 11:08:45)
标签:

财经

历史

教育

【系统思维】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文章(195:法律设计的信息基础 关键词:195

在系统经济学研究中,我们曾经提出制度的一个拓扑学定义:制度就是行为空间里的一条封闭曲线,将行为空间划分为可行区域和非可行区域。可行区域对应于制度允许的行为,非可行区域对应于制度不允许的行为。简单的讲,制度就是在行为空间中画一个圈,圈里是允许的行为,圈外是不允许的行为。“圈里”和“圈外”就构成了两个互补的子空间,二者共同构成行为的完备空间,我们把“圈里”称为正空间,则“圈外”就是补空间。这里我们暂且不考虑存在制度边界的复杂情况。补空间信息的具体内容就是法律与制度设计的依据或信息基础。

保护财富的合理分配就要在财富来源的正当和非正当之间画出一条清晰的界限。一切导致正当财富正当来源的行为为正空间,导致财富非正当来源的行为是补空间。补空间的具体信息是制定财产制度的基本依据。补空间的典型信息包括欺行霸市、图财害命、杀人越货、贪污受贿等。因此,保护财产首先要保护人身安全,进而保护婚姻和家庭。这两方面的内容就分别构成了刑法和民法制定的信息基础。

正空间与补空间划分的内在尺度是现存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经济结构,人们可以根据是否趋向非平衡定态(耗散结构)来制定行为规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经济系统的耗散结构会不断发生变化,增加新的行为空间维度,甚至产生新的行为空间,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法律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立法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行为规范确定之后,也就自然确定了价值取向,具体的价值取向就是趋向非平衡定态。由于社会经济系统的非平衡定态(耗散结构)可以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价值趋向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从操作层面来讲,法律的执行属于动力学行为,具体针对少数的“违法个体”,按个案进行。法律的执行总是希望违法情况越少越好。所以,执法和大范围的行政管理不同。


延伸阅读:

1、昝廷全:“系统经济学研究:经济系统的层级过渡原理”,《中国传媒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年第1期。

2、昝廷全:《系统经济学探索》,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3、昝廷全:《系统经济学史记:1985-2012》,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4、 昝廷全:《系统经济学进展:2013-2014》,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

5、钟学富:《社会物理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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