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骨子里的丛林法则
(2022-09-13 08: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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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骨子里的丛林法则
考古证明,我们的祖先就是从丛林走出来的,丛林法则在国人的骨子里就存在着,因为中国几千年的皇权统治,因为中国从汉代开始罢黩百家独尊儒术。导致人们丢掉了丛林法则。
中国文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丢掉了自己的风骨?中国风骨的丧失与皇帝专制逐渐加强是成正比的,其中还有几个重要里程碑事件。
首先夏商周采用的是封建制度,封邦建国,尤其是西周,礼仪采用周礼,政治采用封建制,诸侯国有自己的地盘,自己在进行分封,君臣之间,上下级之间也要讲究礼仪,不是像后世那样上级只有居高临下的份 。“君视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不是在表现一种奴颜婢膝,而是一种各司其政 达到一种和谐互不侵犯的关系。而这个时候君臣之间都采用跪坐礼。
古人席地而坐,就是跪坐,又叫正座,这是一种双膝着地的坐姿。从先秦到五代,跪都是一种坐礼,对坐时表示感激、敬意,行跪礼,如站立时行揖礼。但那时相互叩拜是对等的,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君王与百官也平等,都采用跪坐姿势见面,只分主次、并不分高下。除非祭拜天地祖宗,才是单方面的拜叩,那也是因为,天地和死人是无法还礼的。
而此时的文人士大夫和天子还是相互尊重的,天子需要大臣们辅助治理国家,而大臣也需要天子的封赏,在此期间还发生比如伊尹放逐太甲,周公和召公共和的事件。
春秋战国时期,虽然礼乐崩坏,战争频繁,但是各国都需要人才,所以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景象,诸侯和人才之间都是双向选择,因此大家的地位相对平等。这个时候的人还是很有操守的,史官记载史实被杀,其兄弟前仆后继继续如实记载,真相比生命重要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随着秦始皇统一中国,自称皇帝,建立了专制制度,君臣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还发生了焚书坑儒这样的恶劣的事件。
总体来说,宋以前的君臣关系还是相对和谐的,唐以前选官使用的是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这些都依赖文人的名声和学识,基本上很倾向于双向选择。
隋唐以后,选官制采用了科举制,主动权就掌握到了皇帝的手中,读书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能不能改变命运,能不能有荣华富贵,都是皇帝说了算!文人的风骨也就逐渐在丧失。
此时还有一个重要的事件,那就是高桌子高板凳传入到中国,并且逐渐流行开来。
人们又开始改变席地而坐的习惯,使用了高椅子,宋朝有一个重要的事件,表明,君臣之间的不平等开始加大!宋以前在上朝的时候,大家都是,坐着的。
但是这个规矩比宋太祖改变了,他把大臣们的座位撤掉,以后上朝大臣们就只能站着了,这也就形成了一个规矩。
君臣之间相见的作揖礼变成下跪是在元朝,耶律楚材为了表现尊贵有别,让蒙古贵族都是双膝下跪朝拜皇帝,而这也从此成为了定例。
明朝更加夸张,我们都知道宋朝是不杀是大夫的。樱桃不但杀,还采用屏障的方式来责罚文臣,这是对读书人的羞辱!
而廷杖打文臣也打断了国人的脊梁骨,导致明朝灭亡的时候,没有几个大臣殉国的。
清朝大臣们的地位降到了极点,不论是满臣还是汉臣都以自称奴才为荣,中国人的风骨也就丧失殆尽。
以上说的都是绝大多数人,也有少数人保持着自己的风骨,比如明朝的于谦,还有海瑞!但是这些都是凤毛麟角了。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它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或适应世界的能力了。
丛林法则,就是动物世界里遵循的弱肉强食的法则。可以想见作为动物的一种的人类多少也还是不能够完全免除这样的法则的影响。人类自从进入了文明社会,就制定了无数个行事规则,但是始终有一条规则在最后起作用,这就是规定后面的实力。国与国之间是这样的,人与人之间也是这样的。人天生的天赋的差异与不平等,造成了实力的差异,而实力的差异也就影响了规则的制定。可以这样说,一切规则与制度的设计后面都有实力作为支撑。人天生就是在这样的有实力差异的规则与制度环境下生存的。人受到这些规则的约束,所以自然主义者加浪漫主义思想家卢梭无不感慨地说:人生来是自由的,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类的不平等,就在于有了私有制。他说人类的文明始于第一个人指着一块土地对大家说:这是我的。因此文明就产生了。因而人类的不平等也就产生了。人们维护不平等的力量,就是依靠这样的暴力。这样的暴力依据的就是丛林法则。所以,卢梭对人类的文明是持否定的态度的。他明确提出科学与艺术等人类文明的进步,只会把人类进一步推进深渊。所以,他在《爱弥尔》中塑造了一个在纯粹自然中成长的人,在这样的自然界中他得到了身心的全面发展,得到了自己的自由。但是否定丛林法则,主张人生来平等,也同样会产生新丛林法则。因为他无视了人天性的差异。强制把人的天性抺平,制造单一的社会,同样是可怕的。卢梭毕竟是浪漫主义者,他提出的思想是非常理想的,浪漫的,可是在现实中去实行时,就会造成法国革命的局面,特别是成了雅各宾派首脑罗伯斯庇尔血腥暴政的思想来源。
人类的动物性决定了,人永远不完全摆脱丛林法则的影响。所以,要给强者以施展才华的舞台。但是,如果丛林法则在社会中成了普遍法则,那么也是非常可怕的。因为动物遵循丛林法则,保持生态平衡,是可以的。但是人类就不同。动物的强大与争斗,无非是为了一顿美餐或者一个配偶。无论多么强大的狮子,一旦吃饱,便全无他求,没有人这样的强烈的占有欲望。人对物质的占有,更多的是在精神上的。
因为,一个人的物质消费能力总是极其有限的。一头强壮的公狮子,只要占有一只或者几只母狮子,就会心满意足,但是,人一旦当了皇帝,就会储存三千宫女,霸占天下良女。而且会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甚至称霸世界。无论多么强大的狮子,别的动物一经逃离了它的力量范围,就是安全的了。但是人类社会却不同,人王只要轻轻点个头,或者写一个字,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的脑袋落地。
人可以运用聪明智慧制造武器,消灭异己。比如核武器的出现就是这样的结果。人类社会如果完全按照丛林法则,那么,弱者会越来越多,强者会越来越少。因为各种力量博弈的结果,真正的强者就是那个笑到最后的大独裁者。但是,其实他的安全也是没有保障的。所以,这个强者也是整天生活在焦虑与恐惧之中的。连排位第二号的人物,在一号人物面前,都是一个绝对的弱者。他在大独裁者面前,唯唯喏喏,毫无人的尊严。“不要谈过分谈公平问题,因为这是弱者的声音。”说这个话的人可能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强者。其实你有多强?能强过掌握了政府公权的人吗?强过掌握了枪杆子的人吗?他们是利维坦的化身。如果提倡丛林法则,我们能够保证不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吗?
这就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人虽然永远都不可能完全摆脱丛林法则的影响,但是,人类社会还是可以逐渐摆脱这种丛林法则的控制。而这个法宝就是法治与人权思想。而且这样的社会也不会抑制强者的自然权力与他与生俱来的天赋。但是,这样的天赋却只能用来实现稳步发展的理想与志向,却不允许他用来侵害别人。相反,他作为强者的价值恰恰是表现在能够引导或者带动弱者生活质量的提高。如果他用自己的天赋与能力去侵害弱者,那么,很快就会发现他已经变成了这个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中的一员,甚至自己的自然权力也被剥夺了。美国的安然公司用做假的手段侵害公民的权利,以达到增加自己的财富的目的,结果这个公司很快就破产了,公司的总裁及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纷纷跳楼自杀。一下子脆弱得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凡是尊崇丛林法则的人,那些自以为是强者的人,最后会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也变成了弱者,成了另一个强者的牺牲品。这个强者也很快就会成为下一个强者的牺牲品。那么,人类的灭顶灾难就要来临了。
一棵伟岸的大树,长在丛林中。它的顶端极力向上,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
自然界中存在丛林法则是必然的。因为,整个自然界的生存资源在总数上是有限的,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自然就会出现有我没你、有你没我的竞争,实力不够的生物只好被淘汰,成为生物链上上一级生物口中餐。
丛林中,不仅仅只有血肉模糊的弱肉强食,互利互惠也是丛林法则的重要组成,和其他生物合作未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鱼类或鸡类的群居可以壮声势,以避免出现被强者全体消灭的惨境;一只狼面对更强大的对手或许势单力薄,而一群狼则天下无敌,谁也惹不起。可见,互利互惠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是为了达到一种共赢的局面。
夜晚下了一场暴雨。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风住雨停了。大家惊讶的发现,大树的树干被折断了,庞大的身躯凌乱地躺在地上,而它旁边的小树却安然无恙地站在那儿。大树奇怪地问小树:“这么大的风你怎么会没事?我如此强大都不能幸免遇难,而弱小的你却能逃过一劫。”小树说:“正是你的高大招致了你的毁灭,难道你忘了‘树大招风’、‘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古训了吗?”
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但是,强者责任也是丛林法则,比如说,强者只能捕食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的食物,而不能因为自己强大,肆意毁灭性屠杀丛林动物;也要担当丛林的安全,赶走入侵丛林的其他强者,一山不容二虎。弱者因为强者的威胁,不敢懒惰,拼命让自己更快、更高、更强,老弱病残成为强者口中食,对于自然资源来说,是最节约高效的。
何况,丛林中的强弱位置不可能永远不变,强者永远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与威胁。只有抓住一切机会,磨练意志,锻炼身体,才有可能在竞争中获胜,兔子不能变为老虎,但可以变成跑得最快的兔子,也可能变成兔子王,老虎变不成兔子但懒老虎永远吃不到肉,反而有可能成为其他肉食者的食物。
丛林法则是一个社会学政治学概念,指的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专制生活,人际关系个人和组织关系都遵循弱肉强食的规则,武力成为决定命运、决定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