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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鹏一案,能否终结中国式思维
玄弋
美国艾奥瓦州21岁的中国留学生唐鹏(音译)被控于2周前以租房为借口强奸女房主,被捕后他没有认罪。他的父母赶赴美国后试图贿赂受害人让其改变口供,也被警方起诉(中新社休斯敦4月14日)。
据悉,唐鹏被控一级绑架罪和强奸罪,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终生监禁。该案也已提请美国移民局关注,这意味着他可能被驱逐回家乡完成他的刑期。美国法律规定,贿赂证人或陪审团成员将加重对其罪行的指控。同时,其父母也要面临被起诉的局面。
这就是典型的中国式思维。在中国,孩子犯罪,或者成年人违法犯罪后,都要采取私了,用钱就把这些事情摆平,让违法犯罪者逃避受到法律制裁的结果,从而逃避刑事责任。在中国,这样的方式一般来说是行之有效的,只有少数情况下行不通。去年的药家鑫一案,其父母就想用这样的方式解决,但受害者家属只要其接受法律制裁、一命偿一命,不要经济赔偿;同时,因为舆论压力太大,司法机关只有判处其死刑,让其服刑。但是,法庭并没有追究其父母私了这个事情。
这里,暂不谈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只谈中国式思维。国人养成了孩子违法犯罪,于是,父母出面调解,尤其是用自己手中的钱和权进行调解,导致很多时候采取恩威并施的方式就让问题得到解决,而违法犯罪者并没有在这些事件中得到教训,受到教育。同时,正因为如此,才导致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甚至,因为中国式思维,让很多孩子看到钱和权的威力,甚至有时候故意而为之,反正,在他们眼里钱和权都能够给他们做好清理工作。这样的处理方式,本来从人道主义出发没有什么不好,以人为本嘛,但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却让更多的人遭殃,让一些人的行为得不到约束、得不到惩罚,更得不到改变。
唐鹏一案和他父母所作所为,以及美国法律的处理方式,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思考。建立和谐社会,首先要有和谐思维和行为方式,才能引导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