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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马诺维权为哪般

(2011-02-24 09:48:38)
标签:

马诺

武汉

走了味儿的真诚

非诚勿扰

宋体

侵权

炒作

杂谈

分类: 时评

马诺维权为哪般

 

近日,东城法院受理了马诺起诉的四起名誉权、肖像权纠纷,这四起案件的被告分别是爱人杂志社、温州日报社、北京禄永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伊心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晚报224日报道)。

马诺认为史上最刻薄拜金女马诺》一文,使用了马诺的照片为文章配图,并且称马诺为“史上最刻薄拜金女”、“毒舌不止”、“捞金不停”、“是为了成名”; 201012月出版的《爱人》杂志第44页刊登的《走了味儿的真诚》等侵权,严重影响了她的商业代言人形象,对自己的公众形象造成损害。这是不懂法律还是借机再次炒作自己。

如果这些也构成侵权的话,无疑,马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法盲。既然马诺在《非诚勿扰》上语言刻薄,授予拜金女无可厚非;既然马诺在媒体上展示了自己的肖像、以及曝光了自己一些性感裸露的照片,这些照片就可以被商业使用;怎么就成了侵犯肖像权,这让人看不懂。如果这样的话,电视台、报刊杂志就只能关门大吉,还做什么新闻报道。而且,这4个杂志刊发的文章都很真实,并没有多大的攻击性啊,例如《走了味儿的真诚》其实就是站在马诺的层面上说话。

不管怎样,马诺是借《非诚勿扰》出名,仅仅一个平面模特,全国那样多,全国优秀的模特和漂亮的模特更是不计其数,哪能轮到你出名,一切的知名度都因为《非诚勿扰》。既然如此,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接收公众的评判是很正常的,当然,这样的评判有公正的,也有不合理的,至少,这几个杂志对马诺的评判和报道我想是公平公正合理的。

沉寂了一段时间的马诺,是不是想借肖像权再度引起人们的视线和关注?现在我在写这个文章的时候,也是诚惶诚恐,不知道是不是也好遭遇这样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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