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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时间、精力、能力都是有限的。人生要想有所成就,要想得幸福、得自在,就得坚守一个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我早就明白的一个道理,可惜修为太浅薄,一直没能很好地落实到生活与工作的实践中,以至常常感到身心太受牵累,拘束缠缚太多,却又无所作为,无所成就。所以,今天上午出门时,坐在车上,脑子里流露出五个“不为”来,以作为自己的戒律:
一、不利于个人身心安泰和谐的事,不为。
二、利己不利人的事,不为。
三、超出个人能力范围的事,不为。
四、不利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事,不为。
五、与幸福主题(个人的以及社会大众的根本利益)无关的事,不为。
《大学》云:“知止而后有定”。人不知止,心不能定。人不自主,天莫能助。以上五条戒律,实是个人身心经历社会人生的种种困苦煎熬之后才换得的一些体验,祈愿敬爱的良师益友们帮助监督成全。胡大诚于此不胜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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