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丁俊晖13-14赛季总结(二):辉煌背后成因

(2014-05-15 18:57:15)
标签:

体育

分类: 斯诺克

      上一回提到了丁俊晖在2013-2014取得辉煌的战绩,那么辉煌的背后缘于那些因素?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我的看法丁俊晖这个赛季取得如此出众的战绩,原因多方面,既有主观方面的内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外因,所谓主观的内因,主要是丁俊晖这几年在技术上所取得的进步以及心理上的逐渐成熟,从丁俊晖进入职业以来,不管他处在相对巅峰或者相对低谷,丁俊晖始终都在努力提高自己,努力练习,就这点而言,他比所有国内球手甚至比很多国外球手都要出色,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然除此之外,丁俊晖的辉煌也有一些客观方面的外因,我个人把他归结为四个方面因素。

1.  赛制: 这个赛季世界台联采取了新赛制,废除了top16报送正赛的资格,所有128名球手都将从第一轮打起,表象上看,新赛制似乎和丁俊晖的成绩并无直接关系,但细细分析,并非如此,之前几个赛季,丁俊晖时常倒在正赛第一轮,很多大型排名赛,丁俊晖首战状态总让人有些担忧。由于传统排名赛等级制度比较严厉,虽然丁俊晖能够直接保送正赛,但他第一轮时常会遭遇排名17-32位球手,这其中有有一部分球手能力并不差,他们中也曾经跻身前16行列,或许这些球手在实力相较丁俊晖差一点,然而一旦他们状态出色,而丁俊晖表现平平的,状态上差异往往会超过实力上的差异,因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象古尔德,马克金,瑞恩戴等这样的球手能够在正赛第一轮给丁俊晖制造很大的麻烦。
    而采用新赛制之后,丁俊晖在资格赛将会对垒排名64开外,甚至一些非职业赛大名单的球手,到了正赛第一轮遇到对手也排名也在50开外,这些人的能力相对于传统赛制丁俊晖首轮所遇到的对手,实力和经验要差至少一个数量级,首轮对手实力的减弱之后,无形之中帮助了丁俊晖减少了爆冷的可能,由于这些人水平能力有限,保证了丁俊晖在发挥一般,甚至失常的情况下仍能击败对手。一旦丁俊晖通过第一轮之后,他的状态就会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所以某种程度来说,新赛制反倒帮助了丁俊晖。
      过去13-14赛季,新赛制却饱受不少顶尖球手的批评,然而让人意外的是,包括丁俊晖在内的所有中国球手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对,这里面折射出一些现象,关于这方面内容,为了顾全大局,保护一个团体的利益,我不便展开做分析,想知道的朋友可以加我qq私聊。

 

2. 备战:以往在大型排名赛开赛前一段时间,特别在国内举办的排名赛,丁俊晖总会遇到一些干扰,最典型事例莫过于2013年中国赛, 或许长时间在英国训练以及庆祝丁俊晖第6个排名赛冠军,丁俊晖刚回到北京遭遇“饭局也疯狂”尴尬局面,许多朋友轮流宴请丁俊晖吃饭,结果导致了丁俊晖太过疲劳或者缺乏练习,首轮被霍金斯淘汰,而在本赛季丁俊晖受到场外的干扰相较过去少了很多,上海赛,国锦赛,中国赛,丁俊晖一反常态远离了公众视线,一个人躲在球房里苦练,几乎谢绝了所有人采访,而开赛首日开幕式也不见丁俊晖的身影(丁俊晖继续在球房中训练),显然赛前准备工作充裕了,丁俊晖明显更容易进入比赛状态。

 

3. 对手的衰弱:过去的一个赛季斯诺克球坛呈现了前所未有的怪象——外盛英衰,曾经在台坛拥有绝对统治地位以及强大人才储备的大英帝国军团在本赛季表现急转直下,赛季前2/3迟迟无法在大型排名赛开张,究其原因,实力下降,人才青黄不接是一个最关键的要素,尽管目前职业球坛,英伦三岛球手占有率达到70%,但目前大英帝国军团的斯诺克人才情况让人堪优,集中表现为“70一代老迈,85前未老先衰,85后难当大任,90后人才匮乏。”关于这内容,我会在以后盘点中做详细介绍,撇开英伦三岛球手,丁俊晖在海外阵营中拥有非常大的优势,能够和他抗衡只有澳大利亚的罗伯特森,不过本赛季丁俊晖三次打败罗伯特森,或许很多人会提到傅家俊,但以我个人观察,以目前傅家俊的年龄和能力,很难在大型赛事的中长盘对丁俊晖构成太大的威胁。由于英伦三岛球手的低迷,奥沙利文参赛数量不多,再加上罗伯逊无法在每个比赛都保持很好的状态,那丁俊晖的优势被无限量地放大了,自然也就保证了丁俊晖能够赢得更多的冠军。

 

4. XX因素: 这方面内容我以前写过,这里不再重复。

    虽然丁俊晖在过去1个赛季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他个人也存在一些隐患和不足之处,下一回我将谈谈改进之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