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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费里尼想上头条的歌星在演唱会上向女友隔空说爱,泪眼婆娑;欲抱得美人归的凡人在楼下燃起999根蜡烛,引来喝彩无数;爱的宣示不怵于在大庭广众喊出快感,然而事主的内心独白却更令我好奇——喜欢将属于两个人的私密之极的暗戳戳的事情施施然拿到台面上操作的,究竟源于何种心态?
假想一:爱的“绑架”。“我宣布,你是我的。”这样霸气的宣言,既是宣示,亦是“绑架”的一部分。爱啊,多少不堪之事假汝之名义畅行无阻。此即一也。面对以爱之名的裹挟,如何全身而退?网路新成语或可支招一二:十动然拒。十分感动,然而拒绝。所谓“感动”,外交辞令式的礼貌耳,不打笑脸人,你摆出了爱的架势,即便我待你如敝帚,慑于“爱”的腔势,我配合演几帧戏,但“拒绝”的原则坚守。
茨威格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说:我爱你,与你无关。镜像一下,你爱我,干我鸟事?在人类情爱史上,因为感动而接受“爱”最终喇叭腔的事情很多;“十动然拒”多年之后额首称庆的也不少。虽然很多事猜中开头的未必也能猜中结尾,但罔顾苗头的警示最终堕入被爱绑架的无底深渊显然是很多婚姻悲剧的渊薮。
在前述“绑架”中,被绑的不是某个具象的人,而是“舆论场”。通过对“舆论场”的作用,传递“爱”的恢宏,进而达到“绑架”目的。
假想二:爱的“自律”。“舆论场”是个双刃剑,既可起到“绑架”他人的目的,对自身亦是约束。从这个角度,公然示爱实际上能起到爱的“自律”的效用,实际上这种自律属于另一种范畴的“自我绑架”,非一般人可为。但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自律”对那些“每次都是动了真情”的人无效——此类奇葩具备人类所罕有的某些特质,他们是“玻璃心”的逆世界,具有迅速完成一段感情而毫不拖泥带水立即投入新生活的本领。如果此类人同时也是“公然说爱”的拥趸,那么其杀伤力和危害程度足以令人却步。
假想三:爱的“分享”。我得说明,我个人比较烦“分享”这个词,总觉得搞传销的才喜欢动辄和人“分享”,每个人搞好自己“独享”的事情世界也就太平,何苦忤逆人性搞什么“分享”,假到穿帮。当然喜欢以爱的名义强行搞分享的人,从观感上还是比旁若无人乐声喧嚣跳广场舞的大妈略好,但实质并无太大二致——都是在公共地界,以你无法拒绝的方式粗暴侵略你的眼球。站在观众角度,这个“假想”算“爱的剪径”,它连赠票也算不上,就那么突兀地演给你看。
话虽如此,那些公然说爱者,还是在那一刻能赢得很多真心的喝彩。它突兀其来,打破庸常生活的沉闷,如肾上腺激素注入我们日渐沉睡的肌体,我们一个激灵跳将起来,条件反射般双手互击。另外,那一刻通常只在影视剧或者新闻报道中方能一睹真容的事情居然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我们忆起了自己荒唐但不那么勇敢也没什么创意的青春年代,不管眼前这一对日后是否幸福了,先给个赞吧。
盲目点赞虽然不足取,但从看客礼仪上无可挑剔。沉甸甸的真相通常不合时宜,就像鲁迅先生写过的那样,在孩子的生日宴上眉头紧蹙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的人必定被暴揍。当我们毫无征兆地在那个现场了,管他们是“绑架”、“自律”还是“分享”了,扎堆齐声高喊“在一起!在一起”好了。既然属于你的“爱的宣示”的时段已经错过,何不顺水推舟起个哄呢。
是的,爱的宣示本身并不令人生厌——正如跳广场舞的如果是漂亮姑娘,音乐再曼妙一点,完全不会招致投诉一样。况且,就算宣示的主体“绑架”意图昭然若揭,你还可以“十动然拒”嘛,围观的群众即便不以为然,亦可“人艰不拆”。一个完美的“爱宣路演”需要以下要素:施爱者的创意 勇气、被施与者的梨花带雨 Ido以及不明真相群众的鸡血 罐头掌声。此刻完美最重要,玫瑰、蜡烛、钻戒或许是你噩梦的开始,但却是走过路过人们记忆中美好的抓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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