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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费里尼
32岁的闵行公安分局民警茆盛泉昨晚在执行公务时,被一辆红色小客车带倒,受伤后宣告不治。今日,此消息几乎在朋友圈刷屏。视频片段里,茆盛泉示意一辆疑似违规左转的小客车停下接受处置,不料该车突然左转加速欲离开,茆盛泉疾步向前,手伸入车窗,车继续向前,茆跟行不及,栽倒,似乎头部着地,过程不过十秒钟。
20年前,我还在做政法记者的时候,采访过一件类似的案件,事件发生时间也在3月。1995年3月15日,长宁公安分局巡警王伟在中山西路查处一名违章载客的残的(残疾人三轮摩托)时,被逃逸的车辆带行数十米,王紧抓车把不撒手,最后头部磕在上街沿,重伤后去世,年仅21岁。庭审时,安徽籍犯罪嫌疑人辩称,当天兜内仅数十元钱,之前刚被罚款一次,担心被拦下后无法缴足罚款,故逃逸。他的辩护律师也称,王伟的手部紧抓之处正是被告车辆的刹车部位,故无法实施车辆制动,情急之下酿成惨剧,请法庭判决时酌情考虑被告家庭情况(有一母需赡养,另有妻儿)。法庭对此辩护词未予采纳。被告被判处死刑。
庭审时跑长宁分局口的政法记者都在。宣布判决之后,当年长宁巡警支队的一名领导私下对我表示,量刑之重,超出他们事先的估计。另有分局老警察对我说:“王伟忒年轻了!抓牢伊龙头做啥,用电台呼叫前头兄弟,还怕伊逃啊!”王伟家在中山公园对面的一片棚户区内,我去他家采访时,他已被评为烈士。在他年轻的遗像前,供着一套金庸的《鹿鼎记》。王伟父亲告诉我,这是王伟生前最喜欢看的武侠书。他的一名同事在接受采访时哭了:“伊跟我讲的最后一句话是‘今朝的小馄饨老好吃的’……”
转眼20年过去,悲剧再现。一个问题或许不少人也在寻思:交通逃逸固然可恶,但是,“拉车式执法”本身是否也有值得商榷之处?面对疑似逃避交通处罚这样算不上严重暴力行为的行为,值得以命相搏吗?和20年前相比,上海的城市管理硬件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天网恢恢,他能遁形到何处?如果在日常的执法教育里,多一点自我保护的技巧,或许涉及两个家庭的悲剧就可以规避。
提高执法技巧的意义,还在于将有可能激化的人民内部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很多悲剧,往深里看,几方当事人没有谁是天生的“恶”,只不过机缘凑巧,越搞越大以至于不可收拾。在当今我们的体制里,执法者相对处于强势地位,则更需要在关键当口“放低”自己,加强自我保护。生命属于任何人都只有一次。
今天这个时候,说这点话或许不合时宜,却是一个前政法记者的肺腑之言。最后向去世的交警表示我诚挚的哀悼。话语无论刻薄还是忠厚,都是讲给活人听的。生途漫漫,彼此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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