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惜健康的人们通常把"可乐"称为"化骨水",避之不及.比如琥珀.
贪图刺激的人通常视"可乐"为生命,无可取代,比如我.
昨晚与琥珀一起卖菜做饭吃,菜上桌才发现冰箱里没可乐了.
我和老公都有点不爽,万般无奈的拿出两杯酸奶对付一下.
琥珀幸灾乐祸的说前天在饭店喝剩的那半筒可乐应该带回来.
听得我两眼发直.这家伙吃饭不就饮料的,对可乐更是不屑.
(当然,我对她赋予可乐"化骨水"的定义也是相当的不屑!)
饭后我一直在屋里转悠,心里没着没落的.忽然想起头天晚上我看电视
时喝剩的半瓶可乐还在沙发边上.忙冲过去翻.在沙发垫下一把揪出那
半瓶可乐,心里乐开了花!忙塞进冷冻室冻起来.
半小时后,我拿出可乐一通狂灌,算是圆满完成了我的晚餐,
这才塌塌实实去厨房洗碗.
我就这么点爱好,没办法.
比较离谱的是上次在琥珀家吃晚饭,她家一般只有矿泉水,
所以我们都是自带可乐.
我喜欢把可乐留一口,饭后喝.那次也不例外,我留了小半瓶在那里.
刚吃完饭,电视有什么精彩镜头,我跑过去看了两眼,
再回来时,饭桌上什么都没了.琥珀就是手快,都收拾干净了.
可是,我的可乐去哪儿了?!
琥珀满脸歉意的说:我以为你不要了,就扔垃圾筐了.
我往桌下的小塑料垃圾筐瞄了一眼,果然那瓶可乐安静的躺在那.
还好,盖子是盖紧的!我当时这样想!
于是二话没说,从垃圾筐拿出可乐,用洗碗布抹掉瓶身外面的鱼刺啦,
菜汁啦,在大家惊愕的目光中,义无返顾的把可乐倒进嘴里.
当时琥珀的嘴张开足有半分钟,闭上后又把嘴角撇到了一边去.
相当的无奈和不屑!心里一定又在重复那句老话:唉!交友不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