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脑子都是债务,被人追得跟杨白劳一样,哪有心思办大学?”2月20日上午,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在参加政协科技界联组讨论时,再次提及高校债务问题。在谈及利用土地置换的方式化解债务危机时,姜大明说,现在不是教育家办学,而是房地产商在办大学了。(2月21日《齐鲁晚报》)
“债台高筑”算得上大学的“顽疾”了——“顽疾”之“顽”,既是指数量上的触目惊心,也是指时间上的久治不愈。据国家审计署一份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1164所地方所属高校,累计贷款金额高达2634.98亿元。不少地方所属高校借新还旧率超过50%,均需地方政府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还债。不过,在笔者看来,山东省省长一番言论最大的看点不只在于“高校债务”,更在于喊出那一嗓子“现在不是教育家办学,而是房地产商在办大学”。
这话要搁在N年前,主抓教育的官员即便心里明镜似的也只能让其烂在肚子里,但在今日,却成了不折不扣受人追捧的“新鲜观点”。究其原因,在于其说出了两大事实。一则,高校负债不息,卖地财政不止。很多高校都通过变卖位于交通要道、价值不菲的老校区,以土地置换方式来抵债。二则,高校不再仅仅是教书育人的科研场所,更是收费、办班、办公司的商人,大学城不像教育基地,倒像是房产商开发的商业地产——一旦建成,滚滚利来。
高校发展至今,为什么越来越像房产商办大学,且不惧债务缠身?论说起来,原因无非有三:一来,国家投入少,我国的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口号,从1993年喊到现在,一直未得到坚决有效地落实。二来,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的大学扩招运动,使一些高校不得已走上“大兴土木”的路子,盖大楼、建校舍、规模不断扩张,渐渐就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寅吃卯粮负债结构。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事实上高校虽然有较为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但执行监督力度明显匮乏,而本应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又秉持着对于象牙塔“天然干净”的印象,极少干预,经常失明、失聪又失语。久而久之,权利寻租也好、贪污腐败也罢,统统能够在“圈地”、“基建”等招牌下顺利过关,而这,也早已变成了坏账的一部分。
但相较而言,国外对高校财务管理相对严苛,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皆有一套路径清晰的制度要求。比如在澳大利亚,财务预算情况向全校教职工公布,而且执行的监控除了要受预算执行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和广大教职工的制约之外,还要受到社会上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管。再比如,欧美一些国家高校可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由政府补贴,以解学校持续发展中的“燃眉之急”。但贷来的资金与学校的自有资金,要求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作商业项目等。
由此看来,对于高校债务问题,当务之急,也许不是动用财政拨款、公共补贴把“债务还了”,让高校轻装上阵、恢复元气。而是遏制“债务产生”的源头,将高校经费管理装进公开、透明的规则“笼子”,建立起环环相扣、有序运转的监督管理制度与方法来,把每一分钱都看牢。反之,舍本逐末、治标不治本,只会让高校演变成房产商,兀自跑马圈地、疯狂赚钱,而忽略掉基本的道义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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