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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剿“地沟油”当试“异地执法”

(2011-06-30 00:16:58)
标签:

京津冀

地沟油

黑窝点

杂谈

分类: 时事内参
    充斥北京、河北、天津市场的一些油品,可能来自泔水油、炸货油、动物废弃油脂。近日,记者暗访多家“地沟油”黑窝点,其日加工能力合计已近百吨,加工工艺、提炼设备经过多年“升级”,对油品识别也愈发困难,并通过“地下渠道”不断流向食品加工企业、粮油批发市场,甚至以小包装形式进入超市。(6月29日新华社)
    地沟油卷土重来,还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机械化大规模化生产,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年产值几个亿,遍布京津冀三省份,这本身就是一则耐人寻味的寓言。或许,这的确与地沟油绵绵无绝期的“花样成分”难检测有关,但估计,主因并不在于此,而是不法商家对当地监管的“不感冒”,换句话说,当地监管部门的法眼没有搞得非法企业“心有余悸”。在笔者看来,围剿地沟油,当试一试“异地执法”。
    当然,理论上说,不法商家的违法性质无论在外地还是当地,适用的国家法律是一样的,对应的部门监管也是相同的。同地执法还是异地执法在结果上并不应有多少差别。但现实却是,在许多地方,当地职能部门执法都存在着一定的“畏难”情绪、人情风以及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事实,更有甚者,某些食品安全的监管者竟然利用监管特权搞起了创收。正因如此,公众经常看到的情形便是,媒体曝光一下子,当地监管部门执法一下子,待“围观”烟消云散,他们也就拍拍屁股走人。
    而饱受诟病的地沟油就存在这样的问题。据媒体报道,很多加工窝点都是“有关系、有背景”且“三证齐全”的。这里面既存在着一些背靠大树在乘凉的生产企业,也有“名义合法、背地里干非法勾当”的正规企业。如此一来,当地执法有可能落入“通风报信”或“一无所获”的窠臼。至于因为媒体关注,眼下搞得轰轰烈烈的“公安、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检查”,也可能和从前一样,只是刮一阵风的“运动式执法”,不能形成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事实上,实践已经证明,对于重大的食品卫生事件,由于种种原因,当地执法部门在事情闹大之前往往就是“睁眼瞎”,要么就是“聋子的耳朵”,很难做到“马上发现、及时纠正”。但在异地执法部门那里“曝他家之丑”并不存在什么技术性难题,甚至还能被当成一项“政绩”被大加推崇。所以,公众见到的、听说的许多问题食品,都是异地执法部门“捅出的娄子”,比如山东多宝鱼含致癌物质就是被上海药监局检出的等等。
    正因异地执法不存在执法者与违法商家是利益共同体的难题,不需讲朋友情面、看权力脸色,能还原事实真相。所以我国从中央部门到地方政府,都曾试行异地交叉检查的做法。比如,农业部在去年曾采用异地突击抽检方式,组织开展了对北京、河北、山西、上海、广东等5省(市)123个生鲜乳收购站和237辆生鲜乳运输车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今年4月,广西从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抽调执法人员,到异地交叉执法,都取得了较好效果。
    眼下看来,要围剿“地沟油”,当然需要当地“各兵种”联手齐心,把住原料、加工、资金和司法四道关,甚至于“全民皆兵”,发动老百姓共同来监管,打一场实实在在的“人民战争”。但作为监管手段的一种有力补充,“异地执法”也应参与进来,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保留下来。唯有如此,才有更大的机会打赢这场“餐桌保卫战”。至于在异地如何保证务实、科学、高效的执法则是另一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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