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过了福建省公务员录用统一考试的独木桥,以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第一收到体检通知,李宇明以为自己当公务员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但他没有想到,眼看就要煮熟了的鸭子也会飞——因为第二名考生的一纸举报信,他被公务员管理部门认定为“不具备资格,可不予录取”。一年多来,李宇明一直在寻求答案:自己究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如果不具备,为何能通过参加笔试的初审和面试的复审?为何在自己无过错的情况下,被取消了报考资格?(1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在一些地方大开公考之门,招贤纳才,连农民工都欢迎参与进来的大背景下,福建省公务员局及法院矫情于“工程师资格和工程师职称”的字眼,大谈“语言逻辑”,多少显得有点“小家子气”,而因此命运来了个惊天逆转的“李宇明”,本人纠结着、痛苦着、委屈着,同时也被许多人同情着、悲悯着、叹息着。就此,义愤填膺的众人将矛头纷纷对准了那位“拒绝采访”、“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公考第二名”。
于是,各种猜测、质疑、声讨的音调喷涌而出:比如,他是谁?他是如何得知李宇明的具体信息的?他怎么能有如此大的“能量”,一封简简单单的举报信就能叫“乾坤”扭转、让两大部门重视……不过,在我看来,相较于对“第二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追问,最该需要追问、需要明确说法的是,当地公务员局及对此案作出判决的法院,是否在此问题上做到了“胸怀无私”?
一个简单的常识,“公考”之“香饽饽”由来已久,社会地位高、薪水福利猛、旱涝保丰收,只进不会退,既无辛苦劳作之忧,又无朝不保夕之苦,普罗大众,梦想着“一夜端上铁饭碗”,改变命运,飞黄腾达,于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自不在话下,情急时刻,甚至头脑发热、不惜使出“下三流”的手段,期冀给竞争对手以“致命一击”,比如,喧嚣一时的邯郸“泼墨门”事件。
而一些权贵之人则为了将孩子或亲友送进“公务员”队伍,从笔试到面试,从报考到录取,也经常无视公平与正义、藐视法律与道德,搞些“权钱通吃”和“垄断机会”的事例出来,制造了一幕幕惊心动魄、发人深省的闹剧、丑剧。比如“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交叉安排”、看人下菜碟的“萝卜招聘”、匪夷所思的“市委常委决定照顾官员未毕业子女”等。
此种语境下,已被招录单位明确“允许报考”,经历“过五关斩六将”的笔试与面试,已高中状元的李宇明,在电光火石的关键录取时刻,仅仅因了一封“相煎实在急”的举报信,被福建省公务员局“蓦然回首”,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多少有些“黑色幽默”的味道,而对报考者“宜宽不宜窄”的大政策背景下,当地法院“温情不足、冷面有余”地“宜窄不宜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狐疑?
举报很正常,无论他是谁,第二名也好,第三名也罢,只要他“于法有据、于言有理、于据充分”,刷掉“公考状元”也没什么不可以,只要相关部门是“胸怀无私、阳光透明、公平正义”。或许,此刻,公务员局站出来说道说道复审的程序、决定的过程,当地法院明确明确责任划分、适用法据,方能解众人之惑。毕竟,谁也不想让“说不行就不行,行业不行;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横批,不服不行”应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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