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麦当劳“劵劵通吃”上了生动一课

(2010-03-01 13:48:39)
标签:

麦当劳

肯德基

劵劵

通吃

目的性

合法性

价格战

定价权

文化

分类: 时事内参

    2月24日到3月23日,麦当劳在全国发起“券券通吃”促销活动,持任何一家对手快餐店的鸡翅优惠券,都可在麦当劳享受折上折优惠,原价7元一对的辣鸡翅下调至5元,并且只要在其柜台出示任意品牌的鸡翅折扣券,就能再打9折——以4.5元的价格购买一对麦辣鸡翅。降幅达35.7%。大多数人认为此次降价促销的目的很明显,直指老对手肯德基。(2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在中国的快餐市场具有代言意义的“麦当劳”早已为公众所熟知。而今,其一反往年数度喊涨的常态,竟突然放下身价,加大优惠力度,开始了“壮士断臂”、“低价割肉”的壮举,让不少公众大呼不可思议,更惹得业内人士议论纷纷——焦点主要集中在此项“闻所未闻”促销手段的目的性和合法性上。
    但在笔者看来,这两方面都不成问题,道理很简单,一则别说是麦当劳,就是任何一家企业变换营销手法,目的无非是为了多分得一杯羹,尽可能取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扩大市场份额而已。想实现产品垄断,除非不存在势均力敌的竞争者。但显然,“大腕级”的麦当劳还有同样毫不逊色的“款爷级”的肯德基在那儿挡着。何况,促销仅限在“辣鸡翅”的单一品种上,对那些原味翅、烤翅、鸡腿、饮料等几十种的食品名单并未纳入促销范围,这也正是此项优惠活动不被看好,甚至被消费者认为不可能根本改变“购买取向”的原因。
    二则是合法性问题,虽然此促销手段让人感觉有些不妥当的地方,甚至有点打法律擦边球的嫌疑,但正所谓“法无禁,则自由”,既然《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新型情况还没有相关的限制措施,就不能令行禁止。除非法律条文有了新规定。何况,就目前而言,其做法还不至于上升到不道德竞争的层面,且确实可为消费者带来实惠。
    所以,以笔者之见,这两方面并不是非常需要担心的。真正令人忧心的是:更多的国内食品企业,尤其是餐饮行业如何看待麦当劳“劵劵通吃”的行为,是否简单地认为要夺得市场份额只需“价格战”而已,甚至在本领域内争相效仿之,而不去认真思索麦当劳营销创新手段背后的强大支撑力量——55年的历史经验、扎实的市场根基、不懈的产品创新、先进的文化底蕴、不断的技术更新等等。
    由此,麦当劳“劵劵通吃”的促销行为给国内餐饮行业上了生动的一课——如果想实现从话语权到选择权再到定价权的发展战略,就不能把单纯的“价格战”当成终南捷径,而应按照企业发展规律不断地运用战略、行销、执行、文化、创新等手段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先把自身做大做强、增加优势砝码才行。反之,产品不过关、没特点、不突出,就别指望“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更不要妄谈竞争和较量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