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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辱母案”,我一直不想说的话

(2017-03-29 12:39:35)
分类: 社会写真

聊城“辱母案”,我一直不想说的话

 

好几天了,我不大关注的聊城“辱母案”竟然被炒得热火朝天,或许是我真的没有想到,一个原本事情来龙去脉清晰、法院依法判决的案件,如何能在南方系以及更多谣棍们的簇拥之下,竟然形成如此之火爆的舆情。可见我还是错了,这样原本不应该发生的舆情,对中国社会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憋了很久,也一直以来有很多话想说,今天也斗胆说一说,希望对更多尚未清醒的朋友们提出一点忠告。

这起舆情是由南方系首先挑起来的,这家媒体这些年来名声似乎并不好,但是我无意谴责人家,毕竟人家也是拿钱办事,也需要更好“养家糊口”的人们。但是对于那个报道,我感觉的确非常恶劣,说这个记者是“文化汉奸”可能不大准确,但绝对有嫌疑。我们看这篇报道,按照我们以前采访报道的规矩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应该采访的,而且报道内容也应该半斤八两,这样才能给读者一个准确的“素材”,河北本地一家媒体前些年曾经一个当事人打官司,状告媒体报道中有关自己的内容字数少而打赢了官司,可见如果一个报道片面的话,可能会让读者得来的感受完全扭曲。这一点我们看前两天一家媒体炒作的“三名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将肇事司机打死”的语句,同样我们用下列文字来表述可能读者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两个样子的。比如说“暴力抗法,警察在制服过程中肇事司机身亡”,这样的语句让读者首先感受到的是司机有暴力抗法行为死的不怨。同样南方周末这篇报道通篇都是有关一些题外话去博得人们对杀人者的同情,去增加人们对警察执法过程的曲解,这样的事情,我以为聊城方面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去追究南方周末的责任。而南方周末用这样的报道,挑起舆论争端实际上是一件非常无耻的事情,对于双方的当事人来说没有任何一点好处,对于当前的社会来说更是百害而无一利。

而对于其他如新京报、财经网以及大大小小颇有社会不乱大钱难赚的媒体们来说,南方系挑起来的热点岂能放过,不搅个天昏地暗就不是爹妈养的一样,蜂拥而至。尤其是在这些媒体的报道中,更加添油加醋,甚至一些自媒体大V不惜制造拿出打破人们道德底线的生殖器来说话,以至于到现在我的朋友圈里面每天都有人传播一些子虚乌有的所谓真相来唬人。可见这起舆情对于我们社会的伤害有多大。

我一直不想说大家都别吵吵了,尽管我也知道也根本没有人去听我的话,但是我今天还是要说,你们都被人家忽悠了,从一开始就是,大家只是人家希望自己文章获得更多转发,获得编辑们甚至后台老板们的更多奖金的“肉鸡”,根不是是什么社会正义的声援者,你们声援的对象是一个杀人犯,大家同情的母亲也是一个非法集资的施害者和受害者,大家维护的“正义”就是霉体、讼棍、妓者们手中的玩具。大家吵吵的越凶,人家获得的利益越多,不管是打官司的佣金还是名声,也不管是广告费的涨价还是个人奖金的增加,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大家只能是人家的玩偶。而对于当事人来说,恐怕解决的办法只能是依靠法律,甚至对于那个死去的讨债者来说,尽管已经被描述成“交通肇事犯”和流氓,但是被杀死终究是对生命的剥夺,何况没有通过司法途径的杀人最大的可能就是犯罪。

于欢究竟该如何判,法律说了算,而在网上制造和传播偏颇的、过激的观点,挑起社会矛盾,也的的确确是一种破坏社会的行为,我们不仅不能参与,还应该抵制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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