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狗肉节原本可以少些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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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玉林爱狗者狗贩子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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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夏至,广西玉林的“夏至荔枝狗肉节”如期举行。而夹杂其中的“爱狗人士”和“吃狗人士”之争,也在这一天更加激烈化。有报道说,一些狗贩子在市场以公然虐狗的方式,诱逼爱狗人士出高价买狗;而另一方面,一些狗肉餐馆的经营者也长期受到爱狗者的电话骚扰、威胁,有的养狗场所甚至被打砸。
让一个流传多年原本可以是欢乐祥和的节日,增加一股粗暴的戾气实在是令当地百姓和官方有些始料不及
。而对于“吃狗肉”的问题,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上演一轮又一轮的争论。在很多旁观者看来,道理已然说尽,应有的基本共识是双方都需恪守自己言行的边界:在没有法律明文禁止的情况下,吃狗的一方自然可以吃,但也没必要大肆炫耀,可以如韩国人一样,相对“低调”地吃;而爱狗者可以宣传自己的主张,但“君子动口不动手”,不能去侵犯吃狗者或店家的合法权益。但在玉林却总是事与愿违,从昨天媒体爆料的有人公然用“当众处决”的方式要挟爱狗人士买狗,增添了狗肉节的杀气,也让人们看到戾气暴涨的狗贩子本来面目。
昨天夜间,又有消息传来说爱狗人士与吃狗肉的消费者发生冲突,致使一人受伤,大批警察前往调解。如此这般,狗肉节倒变成“不同狗见”者血淋淋的相互伤害,当双方在网络上和现实中斗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我们应该想起来胡适先生那句名言,“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在玉林,很显然,多了些戾气又少了些包容。在这个日益多元的社会,在很多问题上都难以指望所有人观念一致。我们必须学会容忍不同的观念,学会和“异己”的人群共处,只要对方的言行不违背法律,我们就不可指望立刻以强制的力量制止,尤其不能指望用暴力的手段去压制对方,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刺激更多的人戾气发泄,造成更大范围内的冲突和争论。
玉林的狗肉节由网上的争论延伸到现实中的行动,有文明的观点争论进而形成现实中的冲突,有人为此而流血,也有爱狗人士花去大把的金钱却不能阻止吃狗肉的行动,显然对于双方而言,都是失败者。在用道理都不能说服对方的时候,双方原本可以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容忍对方的行为,而不是爆发肢体冲突,用暴戾之气震慑对方,这种行为只会激化矛盾,丝毫不会解决问题。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甚至不同种族和不同文明之间,人们的生活习惯都会有很大的差异,和谐相处唯一的办法就是包容;如果不是触犯法律和触及道德底线,其他人是不能干涉人家的自由的。吃狗肉就是这样,毕竟现实中的法律和道德规则中禁止别人吃狗肉,倘若人们都用这种方式干涉别人,那么仅仅在吃上面的忌讳,一个人要想在世界上“吃的无阻”恐怕也是难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