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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终身制有助于提高责任心

(2007-08-13 16:24:49)
  俗话说: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说的是人们只要在岗在任,就应该认真地履行职责,这是对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当然也成了很多人敷衍的借口,于是我们很多工作的开展便受到各种各样的制约。
  现实中,很多人也在撞钟,但撞得不够响,撞得不够虔诚;所以便有了滥竽充数之说。
  如果说一个工人工作不认真,可能会生产出一些次品、废品;一个打字员不认真,可能文件会出现一些错别字。但一个法官、一个警察如果出现了错误,那后果可能不得了,轻则让人家白蹲几年大狱,重则可能会要了人家的性命。
  照此看来,执法者的责任心最应该提高,也就是说对执法者的监督最应该重视。
  最近,人民日报报道了《河北:今年内建立执法档案 执法责任实行终身负责》,把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一一记录在案,案件办了多少,发回重审、改判的多少,有无错案、执法过错、责任涉诉访等等,一笔笔记得清清楚楚。对政法干警所办案件的质量、效率等主要指标进行审查考评后的结果记载。
  报道还说,河北省在以岗定责和以案定责的基础上,还强化了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执法责任终身负责的要求。
  以前光听说过干部身份终身制,第一次听说责任终身制。河北省这个责任终身制应该是我们干部管理制度的一个新事物,也就是说,一个法官、干警不管你走到哪儿,生多大官,你判过的案子、办过的案子,只要出了事儿,你都得负责。这对我们的那些“滥竽”可就日子难混了,每个案子都可能会把身家性命搭进去,只有每件事都办得漂亮才行,至少不至于把自己搭进去。
  责任终身制,只要执行得好,就一定会有很大的作用。如果积累出经验来,将来我们的干部任免责任制也可以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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