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看懂合作社、集体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4-13 14:46:03)
标签:
合作社集体经济经济制度财经时评 |
分类: 研究 |
2017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22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
- 合作社与城镇集体企业是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过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公有制。
- 都以劳分配为基本原则,施行民主管理,一人一票
- 合作社以服务功能为主,集体企业是生产经营主体,村集体是集体资产管理机构
- 集体企业以营利为目标,合作社法人不追求营利,村集职能是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合作经济组织 |
城镇集体经济组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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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关系 |
以私有财产为基础 社员自有资金入股,自愿退出,退社返还。解散时剩余按比例退还。 |
公有制为基础 集体所有股51%(集体所有,清算时归公),个人/法人股(可以转让和继承,不得退股;清算时剩余资金按比例退还) |
公有制 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不得转让,不可分割,不得破产。 |
治理方式 |
民主决策 入股社员一人一票,参与选举和重大经营决策 |
民主决策 职工一人一票,选举经理,经理负责制。个人/法人入股无选举权(无决策权) |
民主决策 集体成员一人一票,参与选举和重大事项和经营决策 |
分配方式 |
按劳分配为主 按交易量分配为主(60%),股金分红 |
按劳分配为主 职工股按劳分配,个人/法人股按资分配利润 |
按人平均分配 按成员平均分配可分配盈余 |
服务对象 |
(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为主 |
以参与劳动的职工为主 |
村集体成员 |
服务宗旨 |
非营利 帮助社员通过生产增加收入 |
营利性 帮助职工就业和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
资产保值增值 巩固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维护集体和成员合作权益 |
服务内容 |
服务 统购、统销、代耕、托管等服务业务 |
生产经营 |
资产管理 管理、利用和维护集体资产(发包,出让,出租,委托经营),维护成员权益。 |
经济制度 |
合作社制度(类似民营企业) |
混合所有制(类似国有上市企业) |
集体公有制(类似国资委) |
经济功能 |
市场主体 |
市场主体 |
资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