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的看法
(2021-12-16 17: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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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金融体制改革农村历史 |
分类: 三农 |
二、合作金融管理体系。应首先将合作金融纳入合作社法律体系管理,然后根据其业务内容给与其相应的金融许可,而不能用商业银行的管理办法管理合作金融,应成立独立的合作金融管理部门。90年代信用社改革目标之所以没有实现,原因在于当时没有合作社法,无法按照合作社的原则进行改革。未来的农村合作金融,无论是纯的信用合作机构还是综合合作社内的信用合作,都首先要按合作社法注册,按合作社原则管理,然后才能考虑给与金融业务特许经营权。
合作金融是农村金融基础,合作社法是合作金融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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