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微博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为什么同样的借款人和市场,直接推荐给投资者没人买,中间找个人转债权就趋之若鹜?
这个现象是真的吗?亦或只是勉强给居间找的理由?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居间人起了什么神奇的作用? 请各位高人解惑。
这是一纯技术问题,没有门派之争,只是想了解大家对此问题的看法。结果有2400人直接阅读,但回应寥寥,足见此问题的确很白痴,大概是众人皆知的常识,都懒得搭理。不过还是有回复,其中最长的一个评论是:”大概可能:一方面投资者没有寻找借款人能力(其实直接推荐的拍拍贷还是有市场的),另一方面普通投资人缺失风险控制能力(特别是心理上的恐惧,这是对转债权趋之若鹜的主要原因吧)。“
另有人答:“心理上的担保作用”,“信任”,“居间人还起了点保险的作用。借款人不还,还有个人可以找”,“四五年目睹之怪现状~”等等。
我根据各位高人的看法,大体归纳居间人的神奇作用如下:
1、大家习惯了向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个人放贷,不习惯向一群无法接触的人放贷。
2、与其对一群不认识的人进行风险评估,不如对一个不认识的人进行评估。
3、居间人通过在媒体高调展现高大上形象,容易获得公众信任。
4、如果一群借钱人不还款,讨债成本太高,不如盯住一个居间人讨债。
5、根据某专业网站统计,60%的放贷人都是打新族,这部分人的心理是:不管居间人是否最终能还清所有债务,自己能拿回本息就行,只有居间模式才好玩儿这种打新游戏。
以上诸心理归结为一个行为方式:无论以何种法律方式签订协议,放贷人主观上是选择向居间人放贷。居间人在道义上承担了还款的义务。
居间人何以承受此重呢?继续请教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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