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谨防基层农信社贷款配置失衡
(2011-12-22 1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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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农信社财经 |
分类: 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 |
发布时间:2011.12.22 09:40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金融时报
农信社依传统的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各基层信用社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其业务经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据调查,由于时间、空间以及自身原因等因素的限制,农户小额贷款的配置出现某种程度的不均衡。
二是空间上的不均衡。农户小额贷款是对户籍所在地的农户发放的。我国农村户籍管理相对宽松,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子女上学,其经营活动所在地或者暂时居住地与户籍管理所在地不一致,极有可能造成部分信贷资源的流失和贷后监督和管理成本增加。
三是借贷双方在地位上的不对等。农户能否获得小额贷款仅仅以对口信用社审定结果为标准,缺乏外界评定机制和最终裁定机构,客观性、公正性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一是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目标,达到多重考核目标相互协调统一。例如:相对缩短考核期间,改变一定全年的考核方法,因其缺乏任务指标的调整和修改;再如,在制订任务指标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尽量使考核指标更客观、更接近实际等等。
二是建立和强化农户小额信贷管理的外部监督和约束机制,从提高小额农户贷款发放的“公平性、公开性、公正性”着手,建立小额信贷发放的考核和评价体制,实现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基层信用社之间的协作,加快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信贷信息共享的交流平台。对经营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匹配的贷户,委托其经营所在地行社依据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进行有效的贷后管理,以降低管理成本。
四是加快改革进程,加强基层信用社之间的合作,实现信贷资源信息在区域间共享,从而达到信贷资源的最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