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经验和启示
(2011-12-22 1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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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金融国际经验财经 |
分类: 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 |
内容摘要:印尼等三国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做法主要是:政府出台多种扶持政策、放松金融管制和鼓励中小企业信贷发展。在政府引导下,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并探索出有效的商业模式。从中我们得到的启示是,政府引导市场的效果优于行政指令,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需要金融市场的充分开放和有效竞争,政府应从政策、经营环境、信用基础等多个方面入手,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
关键词: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经验
2011年7月4~15日,我们赴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就发展微型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期间,分别与印度尼西亚合作社与中小企业部、印度尼西亚金融银行(BDI,Bank Danamon Indonesia)、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RI,Bank Rakyat Indonesia)、马来西亚联合银行、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等座谈。三国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微型金融服务的一些做法,对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三国同其他许多亚洲国家一样,执行的是“扶大放小”方针,对中小企业并不重视。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三国均发现中小企业明显比大企业稳定,不仅银行坏账比大企业少,而且对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政府开始关注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从多个方面入手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具体做法主要是:
(一)明确支持对象,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
印尼等三国均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种类型作出明确定义。对中、小、微企业的划型,主要根据净资产、营业额和员工数量。政府根据标准,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统计并分类制定政策。
(二)放松金融管制,鼓励中小企业信贷发展
印度尼西亚的利率管制较少,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风险可以反映在贷款利率中,故银行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积极性很高。马来西亚制定了利率上限管制,银行经过测算,放弃了微型企业信贷,重点做成长性较好的小型企业信贷,微型企业则通常采用个人消费贷款的方式获得资金。
小型和微型企业信贷依赖于庞大的服务网络,印尼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网点的批设基本没有障碍,只要是评级高的好银行,事先报送网点开设计划,批准后按计划执行即可,不采取逐一网点审批的方式。在监管部门的许可下,2年之内BDI就开设了1200家网点(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分摊中小企业贷款的高额成本),BRI在2010年也新开设了200家网点。
三国的金融市场准入都已基本放开。除去合规性审查之外,并没有额外的行政管制。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市场的竞争相对充分。不少商业银行由于大中型企业客户的竞争过于激烈,金融商品的价格难以提高而转为关注中小企业群体,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很大缓解。
为了减少客户的道德风险,三国央行都建立了企业征信系统,尽可能降低贷款风险。例如,马来西亚央行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局,提供三类报告:为中小企业提供自我查询报告,帮助中小企业评估、维护和改善信用评级;为中小企业和授信机构提供商业信息报告,帮助它们评估合作伙伴的信用等级;为中小企业和银行提供商业回顾报告,披露企业违约的交易信息和可能性。
(三)出台扶持性政策,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1997~2007年间,印尼央行规定商业银行贷款的20%必须是中小企业贷款。2007年以后,印尼央行将该做法修改为政府设立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一旦贷款不能偿还,政府承担70%的风险损失,同时在政府提供担保后,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减半计算。由于提高了银行的资本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商业银行做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中,马来西亚政府实施了总额达156亿林吉特(约占GDP的2%)的中小企业扶持计划,主要用于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据估计,马来西亚约50万家中小企业中,大约30%获得过政府融资项目的支持。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最有效的政策是融资担保项目,包括:中小企业扶持担保计划,为近万家中小企业提供覆盖80%风险的贷款担保;流动资金担保计划,为数千家企业提供覆盖80%风险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产业重组融资担保计划,为企业向价值链上游投资或向环保领域投资提供覆盖50%~80%风险的贷款担保。为此,政府还专门设立了担保公司。由于商业银行的竞争以及政府担保计划的激励,商业银行越来越关注中小企业贷款。经过多年发展,有些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已经高达40%~50%。目前80%销售额在50万林吉特以上的企业,融资已经不是主要困难。更小的微型企业,通过个人消费贷款的方式也能够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
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多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计划。在政府的支持下,每年约有5000~6000家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占中小企业数量的4%),其中一半是微型企业。这些支持计划包括:
——本国企业贷款辅助计划,商业银行以固定利率发放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最高限额1500万新元,政府承担80%风险;
——微型贷款辅助计划,商业银行以固定利率向微型企业投放贷款,最高限额10万新元,政府承担90%风险;
——新周转金辅助方案,商业银行以固定利率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周转,最高限额500万新元,政府承担80%风险;
——信用保险方案(LIS),政府承担50%保费或者提供90%保费补助,支持中小企业向保险机构投保以便于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最高不超过1500万新元。
以上方案均通过政府指定的14家商业银行执行,政府公布14家银行名录,中小企业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此外,新加坡还采取其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支持中小企业协会等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诊断、融资咨询等服务;为中小企业,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建立会计系统、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员工培训提供补助等等。
二、
印尼等三国均出现了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商业银行。这些银行不仅解决了不少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还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其中印度尼西亚BRI、BDI和马来西亚联合银行是典型代表。
BRI成立于1895年,1969年正式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向农村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但亏损严重。1985年,政府取消了政策性项目的补贴,BRI陷入发展困境,被迫进行重组。重组后的BRI依据多年服务乡村的基础,将业务定位于小额信贷,按照简单、透明的原则,重新设计金融产品和经营方式。使得业务量迅速扩大,利润不断增加,仅用3年时间就实现营业收支平衡,5年开始盈利。在亚洲金融危机中,该行成为印尼唯一盈利的银行。2003年,该行在雅加达公开上市。据2009年年报,BRI总资产达到3169亿印尼盾,资产回报率为3.73%,权益回报率为35.22%,不良贷款比例低于2%。据该行负责人介绍,截至2010年底,BRI共设立了7000家网点,其中约一半专做微型信贷。目前该行80%的贷款投向中小企业,其中近一半投向微型企业。主要贷款类型为3~5年期的不动产抵押贷款和1~2年期的机器设备贷款。目前该行已拥有中小企业客户400万家,成为世界最大和最具盈利能力的小额信贷银行。
BDI由亚洲金融危机中破产的10家商业银行重组而成。2003年新加坡淡马锡旗下的富登金控收购该银行后,组建了新的国际化团队,在市场、产品、商业模式、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整,将业务定位于中小企业信贷。BDI在1000余家集市设立了分支机构,为40万户自雇型微型企业提供2~5年期的小额贷款服务。过去5年,公司权益回报率平均达到17%,多次被评为印尼最佳服务银行。
马来西亚银行业竞争比较充分,有6家较大银行开展小额信贷业务,马来西亚联合银行是专门从事小额信贷的本地银行。该行专注于年销售额50万~500万马币的小型企业,在1万家贷款客户中80%以上为该类客户,这部分业务的权益回报率达到35%以上,不良贷款率只有2%左右。
三家银行虽然都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但目标客户定位有所差异。BRI的重点贷款客户为微型企业(个体户),其次为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BDI的重点贷款客户为高端微型企业,其次为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马来西亚联合银行的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小型企业。
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小额信贷银行的共同特点是:无论国有控股还是非国有银行,完全商业化运行,政府没有给予任何直接补贴;目标市场明确,商业模式因客户对象不同也有所差异;小额信贷的业绩良好,权益回报率高,不良贷款率低。
三、
中小企业信贷成功的关键是专业化经营,不同的用户群采用不同的商业模式。以BDI为例,该行采用了“信贷工厂”、“批量客制”模式的设计思路,银行像工厂标准化制造产品一样对信贷进行批量处理,贷款的设计、申报、审批、发放、风控等业务按照“流水线”作业方式进行批量操作,透过全流程的设计和各部门的协作,以最优化的成本结构,发挥规模优势,同时实现对客户的价值主张。该行成立了微型企业信贷、小型企业信贷、中型企业信贷、大型企业信贷四个事业部,分别服务于不同的客户群。四个事业部在组织结构、人力资源、产品与营销、风险控制等各个方面有着显著差异。
微型企业信贷是BDI的重点业务。BDI的目标客户是年营业额3亿印尼盾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约400万微型企业,贷款规模为300万~5000万印尼盾(约330~5560美元)。该行在全国3000~4000家集市中选出约1000家集市设立服务点,服务于集市以及10公里范围内的微型企业。网点的设立采用标准化程序,办公室的大小和布置按统一标准执行,工作人员10人左右[①通常包括:1名网点经理,1~2名信贷员,2名柜员,4~6名收款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信息员。]。总部统一设计产品,对网点适度授权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为巩固客户关系,网点在提供方便、快速信贷服务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发展提供各种便利。
BDI也很重视小型企业信贷,但商业模式与微型企业有所不同。BDI的目标客户是年销售额3亿~25亿印尼盾的30万小型企业,贷款规模为5000万~5亿印尼盾(约5560~55560美元)。该行在全国设立了120家左右小型企业信贷的服务网点,每个网点的服务范围大于微贷网点,业务经营的集中度也显著提高。小企业贷款由客户经理负责的集中授信方式,并针对不同用户的现金流、资金使用、信用水平等设计了不同的产品。该行对小企业坏账管理设计了独到的流程,如早期预警、软回收、信用恢复等,最后才考虑硬回收。
BDI中型企业贷款事业部的目标客户是净资产为5000万~100亿印尼盾、营业额为25亿~50亿印尼盾的企业。该类客户数量较少、信用数据较全、抵押品较充分、贷款额较大、需求多样化。BDI的中型企业服务网点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城市,贷款一般由团队服务完成。同时,产品高度客制化,以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吸引客户。
BDI大型企业客户服务点只在总部设置,商业模式与传统模式相近。
BDI为客户企业成长安排了升级服务通道,四个事业部可以为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的服务。这样,既能稳定与客户的关系,培养长期忠诚客户,又可加强事业部之间的协作,避免内部竞争。
四、
从印尼等三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政府引导市场的效果要强于行政指令
除了少量财政补贴以外,三国政府均不直接介入中小企业信贷,也不对金融机构提出强制性要求。印尼曾经运用行政力量要求商业银行将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投向中小企业,但因效果不好而最终停止执行。此后印尼政府采用设立担保基金分担银行风险的办法,有效提高了银行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意愿。2004年以前,印尼只有一家国有银行做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目前印尼几乎所有银行都开展了此项业务。其中有1/10的银行开展了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在印尼前5家大银行中,有2家开展了微型贷款业务。
通过与商业银行分担风险,提高银行资本使用效率,政府建立了一个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使得商业银行主动进入中小企业信贷领域。对于所承担的风险,三国政府都没有设立前置审批机制(因为政府并不具备识别商业风险的能力,同时前置审批也会增加时间和资金方面的成本)。即便如此,商业银行仍然十分重视风险管理以避免承担损失。
另一方面,基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政府在为商业银行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也对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设置了上限,从而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从以上实践来看,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关注中小企业群体、积极提供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应是一条比行政指令更为有效的途径。目前我国尽管有关部门十分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往往还是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约束商业银行,对于如何引导商业银行主动提供服务方面研究不够,政策也不到位。例如国外通常对有担保资产的风险权重给予打折计算,印尼对政府提供担保的微小企业贷款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以正常标准的75%计,我国银行监管办法也可借鉴此类措施,以提高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二)金融市场的充分开放和有效竞争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根本途径
从三国实践看,中小企业贷款与大型企业贷款的商业模式截然不同,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只有在资金供应者的数量达到足够多、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情况下,才可能将部分银行从大企业信贷市场“挤出”,使之进入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并通过创新建立自己的赢利模式。
中小企业贷款是一个高风险、高成本的业务活动,这正是多数银行不愿介入其中的原因所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实践经验表明,只要能够深入市场,精耕细作,即便在高风险的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也是可以建立起可持续商业模式的。但是在信贷市场竞争不充分、大型企业信贷市场空间和盈利空间仍然很大的情况下,不能期望商业银行违背商业原则,主动进入中小微贷款领域。由此我们可以推论,要解决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提高市场竞争程度,减少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
(三)政府应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贷款既然是商业行为,就要遵循商业准则。银行对那些市场前景不明确、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低下的企业退避三舍是理性选择,也是对存款客户负责的表现。唯有提高中小企业素质,拓展其发展空间,才能使更多的中小企业成为银行的客户。因此,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能就融资论融资,而要从全局的高度,统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力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提升信用基础水平,进而创造出一个更为广阔的中小企业信贷市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金融服务考察团
考察团团长:侯云春
考察团成员:陈小洪 马骏 张承惠 王辉
执笔:张承惠 马骏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