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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P2P信贷模式

(2009-08-03 17:05:05)
标签:

p2p信贷

金融创新

金融业务

财经

分类: 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

    我在P2P交流网发表了对《P2P模式的思考》一文后,引来许多评论,得到一些支持,但也有人并没理解我的观点,有必要再说明一下。

     
    P2P平台犹如证券交易所,股票的买卖双方在交易所里交易,风险自担,交易所只为交易提供的场所和相关服务,并收取佣金。还有很多证券公司,根据买卖双方设定的条件帮助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并收取佣金。证监会对交易双方和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并要求交易所协助监管。这样的股票交易平台是健康的。但是,如果交易所充当证券公司的角色,或证券公司的职员盗用买卖双方的账户资金做违规交易,则股票市场就会出现风险。
    同样,如果P2P平台参与借贷双方交易活动,比如提供委托代理,比如提供资金垫付,甚至是集资行为,则P2P的游戏规则就被颠覆。
    那么参与交易的P2P平台就不再是单纯的P2P平台,而演变成为信托业务、贷款公司业务、担保业务、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等其他金融业务。
    如果P2P平台做非P2P业务,就要按照有关金融业务的监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就存在法律风险。

    我也听到很多评论,对P2P平台的发展前景持怀疑态度。是的,作为一种创新,P2P平台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还需要时间和智慧来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无论如何,P2P的定位必须是明确的,否则就不成其为一种全新的信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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