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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非小额信贷发展方向

(2009-04-26 09:11:39)
标签:

小额信贷

金融监管

财经

分类: 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

     今天看到一则报道说:刘明康称赞海南展现“草根金融”曙光。读到标题时非常兴奋,以为银监会态度有变,然细看内容,不免有些失望。报道说: 刘明康表示,海南已经充分利用《物权法》和林权改革的成果,用林权作抵押给农民的小企业和专业户贷款,取得很好的效果。“林权抵押贷款已经占到新增贷款的4.9%。”他说:“虽然还不到5%,但它是地平线上的一道曙光。”“这说明,在草根金融方面,中国也有自己的尤努斯,而且我们做得不比别人差。”

      从刘主席讲话可以看出,他观念中的小额信贷依旧是传统银行以抵押为基本条件的信贷业务,而非尤努斯和乡村银行成功实践的非抵押的小额信贷。这让我想起他在商务部的一次报告会上说:中国小额信贷很难发展,因为没有物权法。可见,银监会在小额信贷发展问题上,依旧没有摆脱传统信贷观念和模式的桎桍。

      据我了解,海南信用社现在积极探索的不仅有林权抵押的小额贷款,也有不需要抵押的小额信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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