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办法终于出台
(2008-11-14 16: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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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 |
1、由省中小企业局总监管;
2、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为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
3、各试点县市承担具体监管责任。
1、贵州的试点办法非常明确地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进行了市场定位,既中小企业贷款。虽然强调涉农,但主要服务对象不是农户,而是中小企业。这实际上也捅破了其他省份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市场定位的窗纸。由此可见,此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所涉及的小额贷款概念,应该包含中小企业贷款和小额信贷,事实上,目前已经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中小企业贷款,而非小额信贷——为贫困、低收入人口和微小企业(个体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
2、贵州的试点办法比其他省份更清晰地贯彻了人行和银监会的政策意图:既将监管权下放,由地方政府承担风险和责任。因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还只是一种政策性的尝试,没有在法律和监管方面得到最后的确认,是金融改革之河里的一块石头,有着政策风险;另外,无论银监部门还是省监管部门其实都不具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监管能力,真正有能力监管小额贷款公司不非法吸储和乱集资的还是所在地的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